【明慧网2004年2月10日】我是河北省赤城县一名农村小学教师,96年5月开始炼法轮功,炼功前我有严重的神经性头痛、神经衰弱、失眠、胃病、气管炎、扁桃腺炎等等各种疾病,每年都要吃很多药。自从修炼大法后身体健康了各种病都好了,而且变得心胸开阔,处处为别人着想,处处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可是江泽民却不允许我们有一个好身体,不让我们当好人。自1999年7月20日开始对法轮功进行了疯狂的、全面的镇压与迫害。下面就是法轮功被迫害四年来地方政府受江泽民的旨意对我进行迫害的时事。 99年7月20日中午,我正在家中睡午觉,乡政府派学校领导把我叫到乡里,在乡里的会议室让我乡7名炼习法轮功的老师和学校、乡政府的领导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及公安局写的一条条对法轮功的禁令。看完电视后,乡政府的领导就让我们一个个表态,先后有两名老师表示不炼了,并交了书和炼功磁带。我们五人没有表态,副乡长便对我们破口大骂。在他们的压力下又有两名写了保证。最后剩下我们三人,便把我们软禁在了乡中学学生宿舍不让回家、不管饭吃2天2夜。先后有学校领导和乡领导给我们做工作让我们放弃修炼,并说限我们三天时间到7月25日为止,如果再不写保证便把我们送县里。还说鸡蛋碰不过石头,胳膊扭不过大腿,这是上边的指示,我们不写他们交不了差,他们也会丢饭碗等等。7月24日中午,他们又叫来家里人做我们的工作,在压力下家里人给我们写了保证才放我们回家。 7月28日我正在上课,村书记杨×又把我叫到村委会,由副乡长丁××等人叫我和我村的十几名炼功人填写与法轮功的“解脱表”,交20元钱,还得找五个人做担保,限三天时间不填往县里送。有人说我们不认字也不会填表。丁××说:“我替你们写。”因此好几个人的都是丁××给填的。还有两名小学生也没放过,照样填了表,交了钱。当时我没填表,丈夫替我交了20元钱。回到家里,我心里很难过,知道自己不应再填表,可又不知如何去做。7月30日丈夫从中学回来说书记高××通知我让我到乡中学的全体教师会上做检查。我说我不去,丈夫便走了。下午放学回来丈夫对我说,乡领导逼自己写保证的几个老师在全体中学教师会上做了检查,做完检查,说他们的检查不深刻,当着全体老师的面对着他们破口大骂还进行了人格的侮辱。当场几名老师被骂得放声痛哭。最后说乡长高××让我晚上在全村大会上做检查,否则他们也没办法。 晚上我又被叫到了村委会,丁××把我叫到院子里悄悄对我说,不让我说是炼法轮功把我的病炼好的,让我表现好点。十几位炼功人又被他们逼得一个个做了“检查”。我也违心地、行尸走肉般地做了“检查”。当时屋里屋外全村男女老少很多人,我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人格受到了侮辱,良心受到了谴责:在这么多人面前,正是证实法的好机会为什么自己却什么也不敢说,却要按照他们的旨意做“检查”?做了“检查”填了表还找了五个人做担保,又押了两个月的工资1500元。然后又叫我和一个男的写一份书面检查交乡里。并规定:不让出门、不让去北京、每天早上必须到村书记杨×那里去报到,出门必须请假等等。 7月31日我又被通知到乡里,在乡书记高××的办公室由县公安局的三人给照了相,按了手印、填了表,又交了65元钱。说是要给上网,走到哪里都有人知道。当时被照相、按手印、填表、交钱的人连我共八人。 2000年1月1日乡政府又让学校领导没收了我的身份证。(后因考试需要已要回) 自7.20之后每到逢年过节、“敏感日”如“720”“425”等都有村书记杨×领着乡政府的人和乡派出所的半夜到家敲门问这问那,如和什么人接触过,谁来找过,有没有什么人给写过纸条等等。最后又下命令说:不让出门、不让去北京,再三威胁丈夫一定要看管好我。后来我家有了电话,又经常往家里打电话,问我在不在家,有时一天打好几次。经常有人暗中监视,紧的时候就有村干部和学校领导五六个人监视我一个人。就这样也不放心,还派学校领导专人坐在学校办公室监视我上课和我的行动。 2000年7月再次让我写不去北京、不炼功的保证我没写,他们便逼着我丈夫背着我替我写了保证。很久以后我才知道。 2001年4月乡政府又派学校领导到学校让我写保证,我还是没写,便以乡政府的名誉停了我20天课。最后又逼我以开除工职等话威胁丈夫,丈夫怕我被开除工职没办法只好又背着我写了保证。这也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的。丈夫写了保证之后才让我上课。 一次次的被逼着写保证、填表、交钱,一次次地以各种方式威吓、骚扰、监视,使我没有了人身自由和做人的尊严,我心情压抑觉得愧对大法和师父,常常在半夜从噩梦中惊醒,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赶什么,不知自己在哪里。 2001年5月7日我终于和二十位同修踏上了去北京的路程。5月8日早上七点多我们到了天安门广场,我打开了写着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喊出了压在心头的一句话:“法轮大法好。”警车开了过来抢我们手中的横幅并一个个对我们进行了拳打脚踢,强行推上了警车。两位功友跑到广场的东面,几名警察追上去对他们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揪住女功友的长头发,拽着男功友的胳膊把他们推进了警车。警车把我们拉到了广场东面的天安门分局,我刚下车没走几步便被围上的一群警察从有十几间屋子的一头打到另一头。我不知道自己挨了他们多少拳,也不知道自己被他们踢了多少脚,我只知道自己被打得摔倒了爬起来,再摔倒了再爬起来。最后一次摔倒了被一功友扶起来进了走廊尽头的一间屋子。我的脸被打肿了,眼窝被打得黑青黑青的,身上多处疼痛。还有几位功友的脸和眼窝也被打得黑青。有一位男功友被打得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两个女警察把我和一女功友也叫了出去,搜身后便把我们都关进了一间三面是墙一面是铁栅栏的“铁笼子”里。里面只有一把长椅,大部分人都在水泥地上坐着。有的功友被叫出去审问,不说地址和姓名的就被拳打脚踢,打耳光、上背铐和“宝剑铐”(一只胳膊从肩头过,一只胳膊从腋下过。)听功友说戴上“宝剑铐”后感觉到自己的两只胳膊就要被拉断似的,疼痛难忍。而且不是让站着,也不是让蹲着,而是让半蹲着,因为这样更难受。随着铐子会越铐越紧,铐子钳进肉里会钻心的疼痛。有两位女功友被戴上“宝剑铐”后又让闻一种药水,药水的味道进入鼻子后,说不上是一种什么味,只感觉让人喘不过气来,并且觉得全身五脏六腑都难受的很。他们被呛得摔倒后,警察还用穿着大皮鞋的脚在他们的手上用力踩,看他们是否有知觉。然后再拖进水房用冷水冲。其中一功友被闻药后又把药水灌进了嘴里,顿时舌头被烧掉了一层皮,药水又从嘴里流到胳膊肘上,把肉烧得红红的像熟了一样似的,后来就长了很大的一个疤。 在“铁笼子”的水泥地上坐着时,还听到从对面屋子里传来的“啪啪”地不知是用皮带还是木板打人的声音。声音非常大,响一阵、停一阵,一直有很长时间。一个警察推开门进去,从门缝里我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坐在凳子上,鼻子里流着血,还有几个人挨着他坐着,没看清是男是女,后来听说他们是外地的功友,也是到北京证实法被他们抓住的。 大约下午2点左右,我们被戴上手铐用一辆大客车押到了沙城看守所(因一警察从一男功友身上搜出了从沙城通往北京的火车票)。在沙城看守所我和三名女功友被面向西的一过道里罚站两个多小时。我又因不在拘留证上签名被一50多岁个子不高的警察踢了一脚。晚上被关进了沙城看守所的牢房。 一位功友在被沙城警察审问时,因不说地址和姓名也被戴上了宝剑铐,并且在胳膊下面还加了两块砖。她还是不说,又给她摇电话(把两只手的两个小拇指接在两根电线上,电线再接到电话机上,再用手使劲摇电话机,这时电流从全身通过)。后来在赤城看守所听犯人讲,他们在用这种刑时真是感觉到五肚翻肠般的无法忍受,可这位功友承受过来了。她说一共给她摇了两次,每次都持续4、5分钟。 5月9日赤城公安局有给我们戴上手铐用警车押到了赤城公安局。在赤城公安局又对我们进行了审问。有的大法弟子被拳打脚踢、有的被上了背铐,还有的被用绳子捆,用蘸着水的麻绳抽……5月10日凌晨把我们先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治安拘留十五天,关进赤城看守所。 赤城看守所一共有12间矮小的牢房,正房4间,西房8间,我和9名功友共十人关进西房的10号,只有早上能见一会儿阳光,一整天都见不到阳光。西墙根搭着一通铺的木板床,床上睡7人,水泥地上睡三人。刚一进去每人发4个大一点的塑料盒、2个小塑料盒,2个小缸子、一双布鞋、1个暖壶,价值30几元,每人却要扣65元,而且10个人只发给了7套,一共4个暖壶。每天两顿饭,早上每人一小碗小米饭,一点儿咸菜。下午一天吃馒头一天吃玉米面。馒头每人两个,玉米面每人两小块,有一点没有一点油花的大菜,每人只能分到3、4块山药或萝卜、白菜。 我们自从被关进看守所就开始绝食,一边绝食,一边在硬纸片上写“申诉” 。因为我们既没违法也没犯罪,我们只是用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进行上访。我们分别给县政府、公安局一科610办公室写了“申诉”,可都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有的同修在绝食后的第4天就被自由号的犯人拉出去灌食。一同修被灌食之后上吐下泻抽了起来。有的绝食二十天,有的绝食三十天,还有更长时间的,我共绝食十几天。在我们绝食期间,所长崔正军让我们吃饭,我们不吃,他就多次说:“饿死白死,饿死自负。” 在被关押快到15天时我们利用上厕所的时间要求和所长崔正军对话,要求无条件释放。所长崔正军不但不答复我们,还调来20多名民警,把我们连打带踢地拖拉进屋子。当时院子里刚下过雨,我们被从泥坑里拖进屋子里有扔在水盆里一个压一个,水盆被砸坏,水盆里的水洒了一地,我们被弄得个个浑身又是泥又是水不成样子。有的身上被摔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15天治安拘留到期了还不放人,公安一科的张永新等人亲自到拘留所又给我们改成了刑拘,刑拘是30天到45天,30天到了不放人,45天到了还是不放人,变成了无限期的非法关押。 2001年7月20日,我们被非法关押已经两个多月了,为了证实法,为了无条件释放,我们在7月19日晚上用牙膏还有辣椒酱(因为没有纸和笔)在背心和上衣上写上了“真善忍”“法轮大法好”“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等字样。 在7月20日的早上,我们穿着写着字的衣服上厕所、打饭。干警们看见了让我们脱下写了字的上衣,我们没有脱。吃过早饭,公安局副局长王满林带着几十名武警气势汹汹的进了看守所,一间间铁门被打开,我们一个个被拖到院子里。王满林对着所有的犯人、警察和武警破口大骂,我盘着腿坐在院子里,一个武警照我的腿上踢了一脚。王满林骂完后就命令武警和“自由号”犯人把我们又一个个连拽带踢地拖进了屋子。 4个女警察开始搜身并命令我们脱掉所有的衣服。我因拒绝脱掉背心和内裤而被一女警察左右打了好几个耳光,她一边打一边骂,然后疯狂地将我的背心从肩头和腋下撕成两半扔到了地上,我的上身露了出来。当时我面对着窗户坐在床边,外面的武警和警察看得很清楚。这还不行,她又声嘶力竭地命令我脱掉内裤。我说:“你也是个女人,为什么要对我们这样。”她才住了手。好几位功友都是因为拒绝脱掉背心和内裤被她们打骂,打耳光。一位功友的脸被打得黑红黑红的肿了起来。搜身后又搜房间。我们所有的衣服、鞋、被褥和生活用品都被搜走。一个好心的女警察见我光着上身,从衣服堆里给我捡了一件大背心披到我身上。被脱掉上衣的都是随便从衣服堆里捡了一件穿在身上。17位功友被戴上了背铐,有两位功友还加戴了脚镣。戴背铐功友的起居、饮食、上厕所都是同屋的功友和犯人照顾。女功友的背铐是一星期后摘下的,男功友的背铐半个月才给摘下。和我同屋的一功友的背铐由于铐得太紧,铐子铐进了肉里,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只好在地上走来走去。由于没有鞋,上厕所、打饭只好光着脚,很长时间才把搜走的东西还给我们。 2001年10月29日,我们被非法关押已6个多月了,为了抗议无限期的非法关押,要求无条件释放。我们被关押在看守所的28名大法弟子再次开始集体绝食。绝食的第4天晚上我们都已经睡下。“自由号”犯人给打开了铁门,所长崔正军和几个干警闯进屋命令两个“自由号”把我们拉出去给灌食。我和同屋4位同修5人被强行拉出去灌了食。当时我只穿背心和内裤,“自由号”犯人把我扛到了干警房按在一条长凳子上,狱医褚秀珍用一根一米多长的橡胶管子从鼻子插到胃里,再用很大的注射器(好象是给猪打针的那种,也许还要大些)再往橡胶管里灌东西,我痛苦地叫了好几声,身子被他们按得紧紧的,一点都动不了。回到屋里我把灌的全都吐了出来,我感觉很咸,是只有一点点奶的盐水。(而所长崔正军却让我的家人给买了两袋奶粉)一位功友被灌食后吐了很多血。在我们绝食期间,610的人不但不管我们的死活,而且还一边旅游一边通过送礼找接收我们的劳教所。我们去北京证实法21位功友有19位被判劳教,我是一年,其他人都是两年。 11月21日,也就是我绝食的第23天,人已瘦得皮包骨头,他们不但不放人,又把我转到了县办的 “转化基地”从看守所出来,所长崔正军还逼我丈夫交了450元钱。 在“转化基地”他们又让我丈夫交了35元的伙食费。多又绝食了3天后开始吃饭。12月5日我们听说马上就要送我们去劳教了,功友们只好冒死从“转化基地”二楼的铁窗里钻出跳下楼跑了出来。 我因多日绝食,身体很虚弱,但又不敢坐车也不敢走大路,只好步行走山路,走了一段路后我的双腿感到非常酸痛,每迈一步都很艰难。但我心里明白,我必须坚持,不能停下来,一直走了有30里路在早上5点左右才停下来歇脚。但仍然不敢在村里住,也不敢回家,在满是厚厚的积雪的大山里又呆了3天3夜。手和脚冻得麻木疼痛,身上冻得直发抖。之后又在外流离失所20多天,2001年12月30日县610说不再抓我们了,让我们都回家,我才回到了家。但仍有好几位功友被抓后送“劳教”。 2002年4月县教委来人到我上班的学校,问了我炼功的情况,我如实说了。她们回去后向教委作了汇报。2002年5月1日,教委王主任和教委的几个人,还有乡政府,学校领导共10多人来到我家让我放弃修炼,我没答应。走时让我在8天之内写一份对法轮功的认识材料,我没写。 2002年十六大前夕,乡政府对我还是不放心,几次派学校领导孙××等到我家看我在不在家。就这样也不放心,又让我搬到样田乡中学老师宿舍去住,我没去。孙××又以让我到总校判期中考试卷为由骗我到了总校,停课一个星期。 2003年5月派出所、公安一科的三人又到我家找我,我不在家,后来又找了我好几次都找不到我知道他们是想继续对我进行迫害,为了让他们少干坏事,我没配合他们。 2003年10月,根据我的条件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了,领导把表发给了我,我也把表认真地填好了,可没想到在往县里交表的那一天又遇到了阻碍,学校领导孙占甫竟以自己的名义让我到乡政府去开不炼法轮功的“证明”,我没去开证明。因为事实上谁都知道我宁可坐牢也不会去开什么不炼功的证明的。他这样做只不过是对我的又一场迫害罢了。何止是这一次,自7.20法轮功被迫害以来,不管是还在坚持炼功的,还是曾炼过功而在压力下放弃修炼的,在学校每次评模选优,就是期中期末的考试、判卷,经常都是没有资格参加的,这可以说是对我们政治上的迫害。 在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和“转化基地”的七个月,再加上在外流离失所的二十多天共八个月的工资全被乡政府领取共5788元,至今未给。丈夫在我被关押期间看我和找人说情、请人吃饭等等家庭损失4000多元。因此至720以来到现在的4年来我家经济损失近10000元。 我丈夫在得知我因去北京被非法关押后,由于承受不住巨大的精神打击而多日躺在床上不吃不动,人变得又黑又瘦,体重下降十几斤。女儿也多日不吃饭、不想回家并失学。80多岁的母亲每天以泪洗面,盼我早日回家。 以上是我自法轮功被镇压以来,我在身心等各方面被迫害的经历,我愿以我被迫害的事实为诉江案作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