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7日】从1999年至今五年,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的中央“610办公室”积极推行和贯彻执行江氏的灭绝政策,是江氏集团专职迫害法轮功的“盖世太保”机构。截至2004年12月5日,全国至少有115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各级610办公室许多人员在这场迫害中双手沾满鲜血,罪孽深重,相关人员暴死或非正常死亡的人数也众多。 这些610不法人员为江氏迫害法轮功而暴死的事例,只是在全国各地发生的大量遭到恶报的冰山一角。其实,任何事情都不是无缘无故的,有前因才有后果,因果报应之事自古以来屡见不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口号和说教,而是天理。那些对法轮大法心存善念和善待法轮功学员的人,得到福报的例子比比皆是。本文只限于讨论恶报的案例。 通过对一些报应案例的分析我们看出,遭受恶报的人都是因为迫害、诬蔑或仇视法轮功。例如,有的直接动手迫害,有的助纣为虐,有的仇视,有的举报,有的毁坏法轮功真象资料,有的诬蔑诽谤,等等等等。恶报既是惩罚作恶者,也是警示他人,其表现的主要特征有: (1) 表现形式有病、难、灾祸等等,而且一人作恶还会殃及家人。由于作恶程度不同,恶报的程度也不相同。对于罪大恶极之徒,报应来的时候表现尤其猛烈,常见的有暴病猝死、绝症而亡、车祸惨死等等。 (2) 遭受恶报的人员种类上以党政干部、公检法系统的干警首当其冲,因为他们为了升官发财,受江氏的仇恨宣传毒害极深,利用手中的权力指挥他人或者直接参与迫害善良修炼人,所犯罪恶极大。 (3) 恶报事例遍布全国各地,在迫害严重的东北和华北地区比较突出。 (4) 不受阶层、财富和权势等限制。只要犯了迫害法轮功的罪而又不能醒悟和弥补的,不论有多大的权势和多少金钱,都终将逃脱不了报应。 (5) 时间因素:“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待到报时,一切全报。”由于不同的人背后有不同的因素,报应的时间和过程也不一样,表现形式也会不一样:有的人立即现世现报,有的人往后拖一段时间;有的人报应过程只是一瞬间,有的恶徒要经受一个痛苦过程。 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其主要帮凶现在恐慌不安,心惊胆颤,在海外官司缠身,在国内外受到广泛唾骂,也正处在报应的煎熬中,其最终下场将是非常可悲的。江××在家抄“地藏经”和今年六月去安徽省九华山拜地藏王菩萨也无济于事。 有人可能觉得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和自己无关,采取明哲保身或漠不关心的态度。从大量的案例中我们清楚的看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终究会有恶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使得全民都是受害者,江氏小集团打击“真善忍”危害到了每一个人。一些人可能还意识不到自己在无形之中已经受到了江氏的造谣毒害,在思想中留有不好的想法、甚至仇恨,或者在无意、无知中助纣为虐、推波助澜。 我们在本文仅摘录少量四川省内本地恶报案例,以窥全貌。 案例1:四川米易县垭口乡安全村五队李朝洪因想当官而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在李朝洪、高胜全二人的举报下,很多大法弟子被绑架、拘留、劳教、劳改。李朝洪疯狂迫害大法弟子罪大恶极,于2002年4月的一个晚上突然暴死在微型车上,死时才31岁,真是罪有应得。 案例2:四川省攀枝花市弄弄坪派出所指导员吴副刚,在2002年10月2日当着大法弟子的面侮辱诽谤法轮大法师父。大法弟子劝其不要骂,骂了对他不好。吴副刚不但不相信,还要与大法弟子打赌说:我不相信就活不过你这老太婆。大法弟子说:为了你好不和你赌。2002年11月19日下午三点多钟,吴副刚开着桑塔纳轿车冲上人行道,撞坏收费站的配电箱,撞到收费站的入口处,吴副刚当场死亡。 案例3:四川省攀枝花市原公安局局长杨华,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一直充当着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打手、帮凶。五年来,在他的指令下,非法抓捕了一批又一批法轮功修炼者,多人被拘留,劳教、判刑。在这几年时间内,法轮功修炼者采取各种方式给他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象,劝他善待信仰“真、善、忍”的群众,并告诉他仍不悔改继续迫害好人要遭报。他说:他在2000年生病住院开刀,已经遭报了,不怕再遭报,还说他是专为迫害法轮功而存在。在2004年7月,他犯渎职罪和经济案的问题被“双规”,革职审查后,被判刑4年。 案例4: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无缝钢管厂)保卫部部长何平,在职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开除公职,扣发退休金,扣发在职法轮功学员工资,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后因该公司钢锭被盗案而遭报撤职。 案例5:攀枝花市米易县原公安局政保科成员柴发祥,(别名豺马儿),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分男女老幼手段都很毒辣残忍,毒打法轮功学员不下百人。2000年12月对攀莲镇水塘村已七十多岁的胡新玉老人行恶,冬天把冷水浇在胡新玉的身上,用两个电风扇对着吹,并私吞从胡新玉身上搜到的800元现金。2002年11月对法轮功学员朱召杰用三根荆竹条捆在一起毒打,致使朱召杰被打得体无完肤,痛不欲生。此人恶行令人发指。然而天理昭昭,在毒打朱召杰之后两天此恶徒暴病而死,遭了恶报。 案例6:攀枝花市弯腰树二零公司一队家属蒲兴玉,女,58岁,,长期以来辱骂大法,诽谤大法师父。2003年5月早上起来,发现家属楼附近贴有大法标语,就开始骂。她叫别人去撕,别人说撕他干啥,法轮大法好就好嘛。她还不罢休,就自己亲自去撕。半个月以后,有一天她正在打麻将,用手摸牌时,手突然不能动了,说不出话来,全身都不能动,瘫痪了,同桌的打麻将的人马上打120急救。住院后花掉4万多元,因付不起医疗费回家医治,又花了不少钱。在家长期插尿管、插胃管,直到2004年4月死去。周围的群众说,蒲兴玉手撕大法真象标语及诽谤大法师父,遭了报应。 案例7:原攀枝花市大渡口派出所所长唐文,后调入向阳村派出所。在大渡口上任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及其弟子,并诽谤法轮功师父,带领下属抓捕,监视大法弟子。2002年3月份,唐文驾驶一辆长安车,撞在攀枝花市凉风坳隧道里面洞壁上,当场死亡。了解他的人都说是迫害善良的法轮功群众遭报应。 案例8:蒋庭龙,男,40多岁,蔬菜技术员,家住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班庄村上糯禾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2001年7月在自己家门口捡到一张法轮功的真象资料,马上拿到大田派出所举报。在2002年6月到仁和区开会的途中,车开到板桥突然翻车,蒋死亡,尸体被水冲到不远的地方被河沙埋掉。十多天后,尸体才被水冲出来。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没有一点伤,安然无恙。 案例9:前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局长李海,2004年1月调任雅安市公安局局长,指挥警察对法轮功学员抄家、抓捕,先后发生3次车祸仍不醒悟。于2004年2月22日晚,从雅安市公安局办公楼坠楼身亡,据悉李海系跳楼自杀。 以上这些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的事例,和无数明白真象、支持法轮功而得到福报的事例,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如何看待法轮功,对江氏集团残酷迫害的态度,将实实在在决定着人的命运和未来。 人不信报应和天命,不等于报应和天命不存在;这是由不得人信不信而客观存在的。当人做了太多的恶事有恶报降临的时候,人是不可抗拒的,甚至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也是很悲惨的。既然这场迫害和每一个人都有关系,那么了解法轮功真象就是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亲人负责,明白了真象就是福份。 今天,那些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长达五年多的邪恶之徒犯下的是滔天大罪,在不远的将来,他们自己,甚至他们的家人都要跟着一起偿还这些罪过,那是不由得人不信而一定会降临的报应。迫害法轮功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轮功所造的天大的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这虽然是生命自己的选择,但是面对善恶有报的昭昭天理,我们为什么不选择美好和光明呢? 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赎罪,赎回自己失去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