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31日】2004年12月27日,人民网有一篇关于法轮功在台北市新生国小办讲座遭投诉的报导,对一篇台湾的媒体文章,断章取义,距实情甚远,违背基本的媒体职业准则。 举例来讲,《中国时报》的报导对法轮功正面肯定的内容,人民网都只字不提,如:“刘美娥指出,法轮功并非宗教,其炼功宗旨是达到真善忍的境界,现在的小孩心性浮躁,她才会在今年寒假先举办三天的研习营,家长都表示受益良多,后来又续办‘学法组’,这些都不是私下运作,老师可自由参加。学法组确实是每周二晚上举办,因法轮大法要静坐,讲求功法,会请‘学长’来指导,但这些都不收费,是‘行善’。” 而《中国时报》没报导的内容,人民网却无中生有,捏造了以下的内容:“这些行为把校园搞得乌烟瘴气,已严重影响了学生甚至一些教师的身心健康,早已对校长的行为产生愤慨和不满。” 根据诽谤罪的评断三准则:一、报导的内容失真;二、伤害到当事者的名誉;三、媒体在报导前,真实的恶意或有意的疏忽。人民网的《人民日报》海外版的这篇报导完全符合上述三条罪状,如果法轮功想告的话,应该是随时都可以上告的。 人民网的报导说:“刘美娥狡辩称,‘法轮功’不是宗教信仰,是心灵教育,有助于提升学生道德水准。”这样的提法,显然一点都不符合新闻写作的规范。新闻报导应力求客观公正,怎么会使用“狡辩”一词?再说,刘美娥遭匿名信指控,总得允许人有说话的权利;人民网却以“狡辩”一词称之,岂不暴露出中国大陆媒体专断、栽赃诬陷何其多? 在自由社会里,众声喧哗、百花齐放,有不一样的看法实在是很平常不过的事,可是人民网为什么要以一篇匿名投书的报导来大做文章?人民网既然报导了投书,为什么却不报导众多学生家长的肯定意见呢?我上网查了一下,打入关键字“法轮功教师研习营”,就大约有4,170项符合查询的结果,其中有很多篇章是感动人心的法轮功研习活动报导,但怎么不见人民网的记者来报呢? 事实上,法轮功教师研习活动在台湾风靡各县市的中小学,初办的第一年,从2001年元月底至2002年元月,全台湾二十一个县市都举办过了,计有三十几梯次,三四千名教师受惠。各县市的法轮功教师研习营都是由县市政府主办,当地的中小学协办,随后每年也都有学校持续在办法轮功研习营,广受好评,《中国时报》《联合报》等媒体都来报导过,怎么就不见人民网对这些活动的报导? 除了教师族群修炼法轮功之外,在台湾更是遍及各行业阶层与年龄族群,小小的台湾岛加上更小的金门、马祖、澎湖等外岛,至目前共有969个炼功点,有110个法轮功初入门的九天研习班(通常每月或隔月开班),全台湾的学员人数约略有30~50万。法轮功在台湾洪传的盛况,岂是人民网记者的扭曲与作假所能否定的? 看看法轮功在台湾的蓬勃发展,看看法轮功在大陆受到的残酷迫害,同样的华人世界,同样的中华文化,遭遇天壤之别,足可以让人从一个侧面了解中共的暴政了。 (原载大纪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