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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修炼中的点滴事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12月29日】我是97年开始得法的。因为坚持修炼,我丈夫和女儿现在都被非法关押在监狱。我不会因此而动摇,反而更加坚信大法,更深刻的认识到师父说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的重要性,我以我的行动证明我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我以前讲真象只是发材料,很少讲;或是把《福音》上一些短语抄在布条上发出去。后来我发现这样效果不好,一个是形式太单一,一个是简短的几句话不全面,不能让世人明白真象。所以现在我采用各种方式,我出门时经常带上几张《生命护身符》或自己抄的讲真象的小段,一有机会就给世人讲真象。比如买东西时,坐公交车时,或主动帮助别人提东西等,只要能跟他们搭上话,顺便就能讲真象;对于那些能接受的,再给他们《生命护身符》,告诉他们传给亲戚,他们都连声说“谢谢。”我在家里时就给亲朋好友打个电话,给他们讲真象,再主要告诉他们传给他们的亲戚,这样亲戚传亲戚,一个大法弟子就能传一片人,每个大法弟子都这样做,就成了“遍地开花”。

再有发正念的重要性我也有亲身体会。一次我在家时,警察又一次来抓我,并对我大打出手。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只是发正念,然后打我的那个警察感到手痛,一边吹着自己的手一边跑出去。还有一次我在公安局滞留室,还是那个警察,他上次打我时自己却手痛,所以这次他拿棍子,他一打我,被我握住棍子,然后我严肃的对他说:“放下!”同时我想到了经文《什么是功能》,然后他就放下棍子,走了。真是只要正念强,你叫迫害大法学员的恶人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认识到发正念的重要后,我以前午夜12:00这个时间点,总是先上闹钟,然后不知不觉就睡过去了;后来我就晚上12:00之前不睡觉,临11:00之前就打坐,打坐结束,正好发正念;11:00之前就学法或炼功,天天如此。

正法進程到了今天我已基本上能跟上来,今后要更進一步抓紧一切时间,做好三件事,做让师父放心的大法弟子。

当日前一篇文章: 记昆明1999年4月17日万人法会
当日后一篇文章: 师父时刻在保护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