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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伦县干部宋庭芳2002年含冤去世
【明慧网2004年12月26日】内蒙古多伦县畜牧局干部宋庭芳因坚持信仰,遭到当地政法委、610办、单位的威胁压制及劳教迫害,终因体力渐衰,于2002年4月含冤去世。

宋庭芳,男,时年47岁。在得法前身患多种疾病,炼功后不治而愈。99年镇压初始,曾作为谈判代表向县委、政法委讲清真象。2000年2月,多伦县近60名大法学员(包括宋的妻子)顶着压力于元宵节前后自愿前往北京信访,并在同一天几乎同一时间出现在国家信访局。当即全被扣压。此事极大震慑了江氏集团,作为“要案”由时任610头目李岚清亲自督察。

宋被非法劳教三年,期间遭到多伦公安恶警张泉打骂。妻子因信访被非法关押罚款上千。在内蒙古五原劳教所四大队,宋庭芳和其他大法弟子整天被迫上洗脑课,反复被强迫观看诽谤大法的录像、24小时被犯人监控,反复写思想认识、反复被恶警恐吓交代认识。整天被强制体力劳动。家里妻子无工作,整天以泪洗面,一双儿女正在上学,无任何经济来源。在邪恶的迫害下,宋的精神几乎崩溃,被迫写下三书。此后宋的身体开始了病症反映,认识到是自己做错了,向恶警魏玉智口头提出声明。魏威胁说如果写声明就让你劳动到半夜12点。

宋虽被提前解教,从此身体逐渐消瘦,每况愈下。回到家里依旧受到当地政法委、610、单位的监视和压制。宋的含冤去世是恶徒们对其身心迫害所致。

主要迫害责任人
原多伦县政法委书记:张金全
原多伦县610办书记: 马贵芳
原多伦县公安局局长:王 雷
多伦县公安恶警: 张 泉

内蒙古五原劳教所
所 长 穆建峰
四队恶警:魏玉智

锡盟多伦县区号:0479
巴盟五原县区号:0478

当日前一篇文章: 内蒙古多伦县姑娘张自如被迫害至精神失常
当日后一篇文章: 吉林朝阳沟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