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24日】 1.用石头筐砸:
两名刑事犯人把大法弟子押到一个平台下,平台上站着两个犯人,这两个犯人抬着两个装满石头的筐,猛砸到大法弟子的肩上、脖子上、头上,并用力的拧,当时肌肉被拧烂,两筐石头足有二百多斤,学员被砸得头发根都冒血筋,脖子、脸都变成青紫色。 2.用白酒、醋刷伤口: 学员被砸伤后,几名犯人将他按倒在地上,把白酒、醋倒在伤口处,犯人残忍的用牙刷狠刷伤口处,导致伤口(后脖根处)多处溃烂,恶警仍然强迫学员背石头,伤口两三个月才愈合,可是后脖根处长了一堆肉瘤子,至今还有。 3.背石头: 强迫学员背着满满两大筐石头,必须跑步前行,跑的慢一点,后面的刑事犯就会用柳条子之类的东西猛抽,而且在炎热的酷暑(三伏天)一天也不给水喝。 4.蹶着: 犯人强迫学员把头插进床铺底下,两臂扬起,就这样蹶着,犯人在后面猛踹臀部,把学员踹进床铺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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