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2日讯】2001年除夕,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为進一步推动对法轮大法的邪恶迫害,在天安门导演了一场自焚丑剧,给大法栽赃,中国大陆的官方喉舌将这一谣言反复渲染,并借此掀起了又一轮的迫害狂潮。大陆各地纷纷给大批法轮功学员兴办所谓“法制教育班”, 实为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拘禁、实施精神迫害的“强制洗脑班”。在各地洗脑班中,有一本臭名昭著的所谓“教材”充斥着诽谤大法、煽动仇恨的邪恶文字,也暴露了大量的迫害大法的罪证,现对其進行归纳、整理,作为大陆媒体和有关从业人员以及其它参与迫害者的犯罪线索,提供给“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正义组织,呼吁对这些媒体和个人所犯罪行進行追查。 ◆邪恶“教材”基本情况: 书名:《不是“真善忍”而是……》; 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 邮政编码:100806) 出版时间:2001年2月第1版; 发行:学习出版社; 印刷:新世纪印刷厂; 经销:新华书店; 书号:ISBN 7-80116-265-X / D•209;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1)第05301号。 主要内容:汇集了2001年天安门自焚闹剧发生前后的一段时期,大陆各大媒体给大法造谣、诽谤大法、煽动仇恨的邪恶文章。 对该书中暴露的罪证进行分类整理、归纳如下: 一、参与煽动仇恨的媒体: 新华社: 2000年10月9日、2000年12月29日、2001年1月4日、2001年1月30日; 2001年1月31日、2001年2月2日、2001年2月3日、2001年2月4日 人民日报:2001年1月8日、2001年1月10日、2001年1月17日、2001年1月20日、2001年1月22日、2001年2月2日、2001年2月3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7月28日、2001年1月9日、2001年1月11日 经济日报: 2001年2月2日 解放军报: 2001年2月1日 北京青年报:2001年1月31日 光明日报:2001年1月6日、2001年2月1日、2001年2月2日、2001年2月5日 北京晨报:2001年2月1日 河南日报:2001年1月31日、2001年2月1日 北京日报:2001年2月1日 生活时报:2001年2月2日 说明:媒体后的日期为发表邪恶文章的日期,有的媒体同一天发表了多篇邪恶文章。 二、参与煽动仇恨的媒体从业人员: 无具体署名者: 新华社记者、人民日报评论员、新华社评论员、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经济日报评论员、北京青年报评论员、光明日报记者 有具体署名者: 解放军报:解平 北京晨报记者:赵博 新华社记者:王阿敏、王恒涛、徐仁杰、惠小勇、王惠革、师海波、徐江善、李煦、陈毛弟、厉正宏、崔军强、周伟、张敏 光明日报记者:崔志坚、刘先琴、蔡闯、张雨福、金振蓉、蔺玉堂 人民日报记者:王娜梅、吴亚明 北京日报记者:邱洪波 海南日报记者:邱大军 三、其它发表文章或言论进行诽谤、煽动仇恨的人员: 辛之声 张洪林(中国中医研究院) 吴兴人 辛华特 严峻 南生 崔丽(参与自焚者郝惠君的四妹) 吕进军(自焚未遂者刘葆荣的丈夫、开封市广播电视局事业管理科科长) 李秋莉(参与自焚者刘云芳的妻子) 刘恒(参与自焚者刘云芳的儿子) 霍秀珍(参与自焚者刘春玲的养母) 王凤肖(参与自焚者王进东的妹妹) 王凤玲(参与自焚者王进东的妹妹) 刘××(开封市回民中学教师、参与自焚者郝惠君的同事) 马振林(开封市回民中学党支部书记、参与自焚者郝惠君的同事) 薛如涛(开封市龙亭区北道门办事处党委书记) 张兴(开封市大兴辖区门办事处党委书记) 田承忠(平顶山市委书记) 胡武林(河南省政协常委、民革平顶山市委主委) 王月林(农工民主党平顶山市委主委) 高凌芝(河南周口市人大代表) 韩洪然(河南周口市人大代表) 李海龙(河南周口市人大代表) 张治国(河南周口市人大代表) 杨箴红(河南周口市政协委员) 蒋新民(河南周口市政协委员) 赵其凯(河南周口市政协委员) 李建昌(河南新乡市市委书记) 连维良(河南新乡市代市长) 周艳(中国人民大学学生) 魏丽(中国人民大学学生) 靳磊(中国人民大学学生) 赵雪颖(北京师范大学学生) 刘晓晨(北京师范大学学生) 邢玮(北京大学学生) 张卫华(全国学联执行主席、大学生) 刘湘燕(中央音乐学院附属小学校长、陈果的老师) 张小松(北京市民) 王春明(北京退休干部) 张勇(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杨克兴(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局老干部) 吴秀英(成都双桥办事处辖区居民) 陈中苏(四川省消防总队干部) 黄远志(湖北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 马学礼(原湖北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建好(广州杨箕村党支部书记) 刘树谦(广州大学教师) 李××(广州五羊一小教师) 米如群(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王依清(江西南昌医务工作者) 纪敏珍(沈阳市沈河区居民) 谢德海(沈阳皇姑区三台子街道党委书记) 舒惠国(江西省委书记) 宋照肃(甘肃省委书记) 赵梓森(中科院院士) 宁津生(中科院院士) 阙端麟(中科院院士、浙江大学材料化工学院教授) 高文新(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昂旦(青海塔尔寺僧人) 任法融(全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陕西道教协会会长) 吉格木德(内蒙古佛教协会副会长) 杨爱香(山东省潍坊拖拉机厂职工) 王金华(四川省自贡市老干部活动馆馆长) 张天保(教育部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王照华(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 周强(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 顾秀莲(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石广生(外经贸部党组书记、部长) 王兆国(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傅铁山(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 演觉(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广济寺监院) 袁志鸿(中国道教协会副秘书长) 马运福(中国伊斯兰协会副会长) 石泽生(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 罗豪才(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 郭东坡(国务院侨办主任) 甘子玉(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 朱训(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林兆枢(中国侨联主席) 王宋大(致公党中央副主席) 庄逢甘(中国反×教协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余品华(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张彤玲(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主任) 说明:人名后括号内是在媒体报道中的该人身份。 四、其它犯罪事实: ●截止到2001年1月22日,江氏流氓集团在非法破坏大法真象资料点方面作案3000多起,非法抢走大法真象资料260多种330多万份,抢劫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制版机等设备2000多台,破坏大法真象资料点1000多个。 ●2000年12月25日北京市伪高级法院因为4名法轮功学员印刷、散发大法真象资料70多万页、光盘200多张,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庞有有期徒刑8年、穆春艳有期徒刑7年、陈苏平有期徒刑7年、张立新有期徒刑3年。 ●2001年1月9日北京市丰台、海淀、景山区法院因法轮功学员印刷、散发大法真象资料,分别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李津鹏、何元生、史秀芬有期徒刑6年、4年、3年。 ●北京市伪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明叫嚣要利用违宪的邪恶“法律”对大法及大法弟子進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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