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2日】辽宁女子监狱对被非法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迫害的记录: 1、大法弟子梁艳君是辽宁省凌源市人。2001年9月去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被北京市前门派出所非法关押在石景山看守所,后被送回凌源市第一看守所,由于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梁艳君在辽宁省女子监狱期间,遭到严重的精神摧残和肉体的迫害,被强迫看诬蔑大法的书和录像,叫其双脚并紧蹲着,从早晨六点一直蹲到晚上十二点,期间上厕所都要请示队长,晚上不让洗漱。让凶恶的刑事犯看管法轮功学员,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交流,从生活起居等各个方面,都被邪恶之徒严格控制着,甚至晚上上厕所也要行动组跟着,严重的失去了人身自由。为了使其转化,邪恶之徒苏丽、杜平(服刑犯人)对梁艳君大打出手,用饮料瓶装满水打她的头部、脸部,拳打脚踢腹部及下身,揪头发,并扬言要扒梁艳君的衣服。梁艳君大声制止打人的野蛮行径,她们竟说:“是你不转化,影响我们减刑。”还邪恶的说:“你转化不转化跟我没关系,影响我减刑绝不饶你。” 2、辽宁省锦州市大法弟子王兰芝,在女子监狱受到严重的迫害。在刚入监的第一天晚上,就被迫到水房里站着,一帮凶恶的刑事犯人对其猛打,用鞋底抽打王的头部、肩部、脸部,王的声声惨叫惊醒了每个服刑人员。 11月的天气很冷,每天晚上都看见王兰芝只穿着内衣、内裤被强迫站在水房里,白天在阴冷的厂房里反省,每天遭受着邪恶之徒的打骂、折磨。王兰芝拒绝念诬蔑大法的书,邪恶之徒张艳平(杀人犯)左右开弓打她的嘴巴,把她按倒在地又揪着头发拽起来,连走路都揪着王兰芝的衣领走,仅几天的时间,就被折磨的精神失常,目光呆滞。 3、辽宁省盖县大法弟子郭洪秀,27岁,大学毕业。2004年5月到女子监狱一大队,第一天晚上就遭到邪恶的刑事犯暴力“转化”,一连两天晚上都把郭洪秀带出去折磨到后半夜,但她仍坚持真理,善意的向她们讲着真象。这些邪恶之人哪里听得進去,仍对它实行暴力,白天站着反省,晚上带出监舍折磨,仅两天的功夫,郭洪秀的脸上青紫、肿胀,走路非常艰难,面目表情痛苦难堪,和两天前漂亮的她判若两人。 4、大法弟子赵俊芳是辽宁省西柳镇的一名医生,2004年4月被非法判刑到女子监狱服刑。管教利用这里极其邪恶的犯人看管大法弟子,白天强迫赵俊芳看诬蔑大法的录像和书,晚上不让睡觉折磨到后半夜,逼其写材料和悔过书。2004年9月末,赵俊芳声明转化是强迫的,全部作废,当天就被邪恶之徒张迎春、朱亚静打得遍体鳞伤,无法行走,走路由两人架着仍然要出工。 5、辽宁省抚顺市大法弟子方桂云,在女子监狱里被邪恶之徒苏丽(抢劫犯)、王丽杰(杀人犯)等殴打致残,其惨状令人发指。2003年7月,方桂云被非法判刑7年,到女子监狱后遭到惨无人道的肉体折磨。每天无故的遭受打骂,无理的被邪恶之徒询问。在学习期间(即转化期间)每天都是鼻青脸肿,头发迅速发黄、变白、稀少,和刚来时判若两人。苏丽、王丽杰对方桂云实行残酷的肉体折磨,苏丽猛踢她的下身,掐嘴、揪头发、堵嘴,在方桂云不能行走的情况下,还强迫方桂云蹲在她的脚下念书,一不顺心抬手就打,伸脚就踢。方桂云的嘴巴挨了无数,她的整个腿部至脚都是黑色的,肿的鞋都穿不上,已不能行走。但她们认为方桂云是装的,强迫她走路,每天仍然出工。上楼时,没有一点人性的苏丽,不让方桂云扶楼梯的扶手,方桂云疼得满头大汗,用左脚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往上蹦,从一楼蹦到三楼,有时没蹦好就摔倒了,谁也不敢扶她一把,谁扶她苏丽就骂谁。常人都看不下眼,每天收工时,都看见方桂云被这两个邪恶之徒连拖带拽,边走边打。那时方桂云被折磨的不象人样了,而这两个邪恶之徒因为帮助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被减刑。由于方桂云的腿没得到及时治疗现已转化成股骨头坏死,右腿比左腿短七公分,至今还没得到治疗。 6、辽宁省葫芦岛市看守所恶警徐君(女)、王宏力、杨若清在2004年10月10日,将本市六名大法弟子强行送到辽宁女子监狱。其中一人当场休克,另一大法学员穆芹曾患有严重的心肌缺血病,修炼大法后身体健康;由于受迫害这次又复发了,监狱开始时不收。三名恶警用卑鄙手段强行将穆芹等六名大法弟子留下,当他们看到监狱收留时,脸上幸灾乐祸的。杨若清是葫芦岛市看守所的狱医,曾对绝食的大法弟子强行灌食并殴打大法弟子;徐君是葫芦岛市恶警多次对大法弟子行恶,用鞋底抽打大法弟子。大法学员穆芹今年43岁,一家三口同修大法。丈夫2001年被非法判刑六年,现在辽宁监狱城第二监狱服刑。穆芹于2004年4月被抓,家中仅剩一个13岁的儿子无人照顾。孩子为了见妈妈独自去办案单位绝食两天,听到这个消息的人无不为之震惊。这是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给广大善良的民众造成家庭支离破碎的又一见证,至今孩子仍然自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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