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19日】我今年37岁了,是个农村妇女。以前我得了子宫炎、腰、腿、肚子都很疼。从1990到1998年,每一年就得几百元钱治病,经济上很紧张。我经常和丈夫吵架,后来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甚至想一死了之,但是看看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我只好勉强过着那痛苦的日子。 1999年正月16日,我有幸得大法。经过用心学法和炼功,5天后,我的病就完全好了。我以“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遇到事情先考虑别人,我的心胸变得乐观和开朗。我丈夫看到我的变化也开始修炼,把抽烟喝酒的不好习惯都戒掉了,并且脾气也变好了,一家人和睦相处,生活幸福。村民们听到我病好的消息,并亲眼看到了我和丈夫的变化,纷纷到我家一起学法炼功,有些人说;“法轮功太神奇了!太好了!炼功后什么病都没了!” 1999年7月,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村支部书记位增玉领着乡领导赵连茂、位长军等人来到我家,问我为什么炼法轮功,我就把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了他们。他们借口要看大法书,骗去了我家的大法书籍。他们把我丈夫带到了派出所,强制他看诬蔑大法的录像,不让吃饭,不让回家。因为家中还有急事,我便领着小女儿到乡里要人,回到家时已经晚上十多点了。后来他们又非法搜查我家,逼迫我们去洗脑班。 面对这些不公正的对待,我丈夫依法去北京上访,途中又被堵截回乡里,并把我也带了去,罚款8000元。因钱不够,乡里的工作人员又把我家的手扶车以2000元以下的价格拍卖,不让我们回家,不让我们睡觉,家人送的饭不让吃,逼着我们吃“高价饭”:两个馒头,一块咸菜要我们50元,吃一小盘水饺要50元,不吃就遭毒打。经过亲朋好友的帮助,我们才得以回家。回家后,他们仍不罢休,半夜三更進行骚扰,每逢五一节、十月一日就把我们强行送去办洗脑班。我无法忍受他们的这种无理行为,在2000年腊月,我去北京上访。来到北京我向公安干警讲真象。他们要我回家偷着炼。我说大法这么好,我为什么不堂堂正正的炼!我又没做错什么,为了让更多人知道“法轮大法好”了解事实真象,我就没有回家。警察便不问青红皂白的把我和许多大法弟子送到监狱里。让那些犯人毒打我们,他们五、六个人扒光老大法弟子的衣服進行毒打,在寒冷的腊月里往大法弟子身上泼冷水,强行让大法弟子站在水龙头下冲冷水澡,大法弟子绝食抗议,他们就野蛮灌食,即使遭受这样的对待,大法弟子还是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向他们讲真象。 2001年正月初二的晚上,我被关進我沂水县看守所,在那里我又遭到赵连茂、宋诚波的毒打,他首先用手打,手打疼了就用书继续抽打我的头和脸。打累了就用脚踢,还用坚硬的东西捅我的身体,把我捅到水泥地上。我在那里关了一个月又被送到乡派出所,因为我在回乡的路上和他们讲真象,一个恶警就把我一脚踢倒地上,又把我关到一间小屋里。宋玉旺、黄宝辉等人对我進行拳打脚踢,打累了就用树枝继续抽打我,我就说坚持炼功,最后他们无可奈何的停下了。由于在办班时我不配合他们,又被他们疯狂的毒打,恶徒揪着我的头发撞墙、扇耳光、罚去我生活费1200元,这时我们已经身无分文了。生活费是宋玉旺、孙明永、位清亮、黄宝辉四人向我父母亲索要来的(注:宋玉旺、孙、位、黄四个人在洗脑班上充当打手行凶,同时负责诈取大法弟子及其家人的钱财。)致使我父亲精神压力大患上了高血压。他们还强行把我家的瓜干、玉米全卖光了,再逼我们写一张3000元的“保证金”欠条。 我们因为受益于大法,为大法讨个公道,而遭到这些不公正的待遇,但我们无怨无恨,我们衷心盼望所有善良的人们以及参与迫害的人员能了解法轮大法的真象,真正的相信——法轮大法好,这是我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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