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19日】李锦中,50多岁,山东昌乐县文艺创作室的一名编辑,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以下是李在山东潍坊昌乐劳教所遭受迫害的情况。 在2002年上半年恶警韩会月四个月不让李锦中刮胡子,胡子长到三公分长,不让洗澡,不让理发,头发长得看不见耳朵。 2002年夏天,恶警韩会月给李锦中戴上手铐,连续32天不打开手铐,不让李锦中洗澡,理发,刮胡子。这期间采取罚蹲等方式迫害李锦中,由于出汗使手铐生锈,无法打开,恶警让人用钢锯把手铐锯开,换上另一个手铐,擦上油防锈,每一到两周打开手铐一次防止生锈。李锦中被关在严管室里,在三块地板砖范围内戴着手铐坐着,一次长达180天。李锦中被严管总共一年半,这期间,不许他与别人说话,打招呼。后来解除严管,却一直被人监视,一直到出劳教所。2002年11月底,恶警韩会月和刘安兴将李锦中按在地上,一人踩着一只胳膊,两根电棍夹住李锦中的脖子,电了40多分钟,后来,被电的地方,红肿消退后,揭下一块大皮。李锦中除遭受熬夜、强制洗脑等迫害外,还遭以下迫害: 2003年4、5月份,犹大刘志刚(潍坊军埠口镇杨家庄村人)把李锦中的颈椎打得脱臼,抬不起头,头不能直立,用手扶起头后,头会往后折,在严管室恶人把李锦中的下颌用放在桌子上的两卷卫生纸撑住,强迫给他洗脑。 犹大丁利一拳将李锦中的右胸肋条打断一根;用手捂住李锦中的鼻子和嘴把他憋得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大小便满了裤子…… 临朐县犹大刘复强对李锦中经常拳打脚踢,他多次用马扎毒打李锦中,致使李锦中昏死若干次。临朐县犹大李钦平用一根绳子将李锦中的手铐吊在床上,蹲不下,站不起,给李锦中抠肋条,一次长达40多分钟,直到肋骨部位麻木,失去知觉。李钦平还往李锦中的嘴里塞辣椒,强迫李锦中咀嚼、咽下。 2003年7、8月份高密犹大曲洪博强迫李锦中多喝水,却不让他解手。犹大张华三用鞋底打李锦中的头,打得头上的血水把头发粘在额头上,现在还有疤痕。李锦中还被延长两个月劳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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