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18日】在2004年6月12日,星期六,河南开封市公路局职工王凯波因贴大法真象传单被市公安局610恶警从家中非法被抓走。他正念正行,高喊:“法轮大法好!”,震动整个家属院,恶警把抄家过程一路录像。现恶人密谋要给王凯波判刑。 王凯波上有年迈的双亲,下有未成年的女儿,一家人在王凯波被迫害的这几年中艰难度日,这次他再次被610的邪恶之徒劫持,使全家再次陷入痛苦之中。王凯波75岁的母亲现在四处奔波为儿子申冤,盼望儿子早日回来。 下面是老人给有关部门的呼吁停止迫害王凯波和放其回家的信。 * * * * * * * *各位领导: 我是一位母亲,今年75岁,今天我怀着悲苦的心情,向你们诉说我家的冤屈。 我儿子王凯波,今年41岁,是开封市公路局职工,他是个孝顺儿子,在单位也是个好职工。有个女儿14岁,正上初中。我们全家一直和和美美,谁知从江××打压法轮功后,我家的悲剧就开始了。 2000年4月,我儿仅因为依据《宪法》进京诉冤被非法劳教三年。他在劳教所受到辱骂、毒打。三年来,我以泪洗面,他父亲又长年瘫痪在床,我儿又身陷牢狱,日子又苦又难。 2003年初,儿子从劳教所放出后,单位又非让他写什么“保证书”才能上班,故意在精神上给他施压。好不容易上了班,很长时间又不发工资。还给他降了一级工资,使本已受尽折磨的儿子雪上加霜。这一切只是因为我儿子是炼法轮功的。 有关单位还乘机索要钱财。2000年我儿子被抓后,单位逼我家交2000元罚款,还扣了近2000元的工资;宋门派出所向我家索要6000元,工业派出所索要3000元,农业派出所索要3000元。我就不明白,他们是政府的执法单位,怎么刮起炼法轮功人员钱财来啦?不管怎样,我本以为恶梦已过去了。可哪知道,今年6月12日,祸从天降,开封市安全局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又将我儿绑架,抄家时还把儿子打得不轻,我儿子是被他们抬上警车的。 各位领导,即使抓一个罪犯,对家属也得有个手续吧。可至今半年多了,案子都到法院了,家里也没收到责任单位的任何通知,我们更见不到我儿。我曾多次到开封市公安局,市610办公室打听,均说不知道。可怜我白发苍苍的老人到处奔波。家中现已是支离破碎,悲苦难言。 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最近才打听到一点消息。王凯波被抓后,曾被市安全局警察关在别处,一个叫刘跃进的科长曾对他刑讯逼供,后才被转到开封市看守所关押。现在已由市郊区检察院起诉到市郊区法院。据说,因从儿子家抄走一台电脑,电脑可以上法轮功的网站。我这个啥也不懂的老太太就觉得荒唐啊,法律上有条文吗?谁要是上了什么网就是犯罪吗?这能是给我儿定罪的依据吗?另外,是不是真的上了什么网?我儿子组织谁干什么了?有什么证据呀?那些所谓证据合法吗? 我知道我儿子没有犯罪,更不是罪人。就是他信仰法轮功,为法轮功喊了冤,为好人讲了公道话,才被抓的。好人是不应该被抓的。相反,谁迫害了好人才是违背了法律。抓人、抄家、罚款、劳教、精神和肉体折磨,逼人放弃信仰,我儿子都经历了,现在又面临判刑之灾。这些所作所为,哪点符合法律?受审的应该是制造这场灾难的人。 各位领导,请你们发发善心,帮帮我这个老太婆吧!人活一世总得讲良心哪,把好人当成罪犯审判,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呀。我也相信这种事不会长久下去呀,凭我这老太婆的经历,我敢说,仗势欺人的人一定不会有好结果。 十年文革,是因为以言代法,权大于法,酿成了千百万人的奇冤。今天又有人把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仅因为个人信仰,就使无数家庭陷入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处境。政府从来都说依法治国,可事实又怎让老百姓心服呀。请你们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正义良知吧,世人会铭记你们正义的善举,我们全家回感谢你们善举! 此 致 深深的谢意! 开封市马府坑街29号 写信人:周玉兰(签名)
* * * * * * * *附:开封有关部门及个人的电话:(电话区号:0378) 开封市市长: 刘长春 办公室电话:3852828 开封市委书记: 孙泉砀 办公室电话:3859058 开封市政法委书记:戴松军 办公室电话:3858118 住宅电话:2883717 开封市国安局局长:姚俊峰 手机13903780808 电话 0378—3878680 ;3868986 开封市610办公室:许磊(音) 13839961868 开封市保密局局长 (许磊母亲) 13503786188 市610办公室主任 胡世民 办公室电话 385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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