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17日】2002年3月5日,在长春,法轮功学员切入有线电视插播了真象节目,目的是告诉人们法轮功修炼者正遭受江氏当局的非法迫害。这是维护宪法赋予民众的言论权利,也是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利。插播真象电视片的大法弟子之一雷明是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人,被非法判刑十七年,男,未婚,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被酷刑折磨成开放性肺结核。 吉林监狱将雷明送到医院抢救,11月末,吉林监狱恶警通知家属去办理保外就医,雷明的父母都已经六十多岁了,体弱多病,听到儿子的不幸消息后,拖着有病的身体〔高血压〕去办理保外就医,几经周转才找到雷明,可恶警推说,病情已见好转,不予办理。 目前迫害还在继续。 200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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