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10日】新西兰籍法轮功学员珍妮-李,女,60余岁,香港时间2004年12月6日晚抵达香港,遭机场入境处非法拒绝入境。 珍妮-李在香港阻街案中被诬告阻街和阻差办公,此次来港,除了处理上诉的事情,还希望探望她在香港的儿子一家人。 抵达当日的午夜时分,亦即12月7日的凌晨之际,李打电话给香港法轮功学员,告知她搭乘纽约来港的班机到港,但被拒绝入境,入境处当值人员更强行拿走其护照和机票,强行搜查行李和搜身,要将她遣返。香港学员随即按照李的来电显示打电话给机场入境处,但电话打通后却是被人拿起又放下,无人听,这显然是有意在回避任何查询。此后,又有学员打电话给机场入境处,不是遭接听者推诿说不关他的事,就是说不知道此事。 7日凌晨2时,香港学员赶到机场,要求见珍妮-李,但遭到入境处人员的拒绝,直到早上4点半左右,学员再打电话给机场入境处,接听电话的是一姓绍的女士,她的答复是:“我不是这个个案的负责人。我可以让个案负责人打电话给你,请留下你的电话号码。”之前,学员曾留下电话号码,但却没有任何回复。于是学员善心的对绍女士讲:“以往你们经常无理扣押过往的法轮功学员,拉人的时候随便拉,却又推卸责任。这种无故扣押乘客的做法是违法的,你们知道吗?因为台湾的很多法轮功学员都遭到过你们的无理扣押、拒绝入境和粗暴遣返,已经在通过法律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当法律真的追究责任的时候,你们要承担责任。希望你们哪怕不是为了受害者,也要为了自己好好的想一想……而且你们说打电话却从来不打。说话不算……”这时,绍女士说:“我们一定会在5时15分以前打电话给你们,现在你给我点时间,我去帮你找个案负责人。” 到了早上5时15分,入境处一谭姓女士打来了电话,她说研究一下会再打电话通知我们,但对为何扣押珍妮-李以及何时放人却无任何答复。直到早6时半仍无消息,学员再次打电话,接听的男子说正在研究、商量。 直到上午8时左右,学员收到珍妮-李打来的电话,说她被关在一个房间里,整夜都没有睡觉和冲凉,入境处人员对于此次拒绝入境没有任何解释,只是拿出一大堆文字性的东西让她签字,说是要调查她。珍妮-李拒绝在所有文件上签字,并要求见代表律师以及新西兰领馆人员。 早上8时半,学员收到珍妮-李的电话,背景嘈杂纷乱,好像好多人在对付她一个人。并听到珍妮-李喊道:“他们在非法绑架我!要送我上飞机!……”这时,从电话那一端传来另一个女人的声音:“乖乖的别动!跟你的朋友讲……” 这时,电话被挂断了。 而与此同时,学员联系到了“阻街诬告案”中的代表律师、新西兰领事馆人员和香港部分媒体。他们先后打电话给机场入境事务处,但入境处工作人员的回答始终支支吾吾、含糊不清,试图推脱责任。入境处人员更采取拖延手法,表面上要求律师写信,以便考虑给珍妮-李入境,实际上却加紧部署遣返。当律师无瑕做其它任何事而专心写好信后,上午11点,才获悉珍妮-李已被强行遣返送上往纽约的飞机,根本就没有机会见律师及新西兰领馆人员。但是,按照入境规例,被拒绝入境者有权见律师和领事馆人员。 整个过程中,律师对有关政府部门的愚弄手法极为不满。他表示完全没有想到,堂堂的一个国际大都市的入境处人员竟如此不讲真话,推卸责任。 在过去的五年中,香港机场入境处曾多次无理拒绝和强行遣返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正常入境。至少有300人次遭到过非法拒绝入境,其中部分更遭到暴力遣返,甚至被装入麻袋送上飞机,或被绑架后注射不明药物。为此,台湾部分曾被暴力遣返的学员正在通过法律途径控告港府违法。 此次事件,一些香港媒体报导了珍妮-李的遭遇。 香港机场入境处部分电话: (00852)2183 1281;2182 1399;2829 3366;2182 1395;2182 1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