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7日】我是2003年被劫持進湖南省新开铺男子劳教所的,刚進劳教所,队长刘雄文、 何××就逼着我写“悔过书”等,我不写,他们就喊了几个犹大做我的“转化”,逼我看诽谤法轮大法的录像、书,恶警刘雄文问我看后的认识,我说:“不看有的事还不知道,现在我更清楚了,正法就是正法,你愿学就学,来去自由。你们的“天安门自焚”录像中,打死刘春玲的凶器断掉的那一截还在你们的录像中飞呢。”他们气得咬牙切齿的说道;“×教是中央定的,你们不转化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我说:“我们只是要做一个好人,对社会、对大众有百利而无一害,又错在哪里?”他见我不妥协,就叫几个犯人把我推到另一间用窗帘遮得很严的房子,要几个犯人抓着我的手写骂师父的话,我不写,他们就压着我的手,把笔夹在我的食指与中指之间,再用力握紧我的手在一个床板上写字,手指非常疼痛。 从此以后不准我睡觉、不准坐,见我还是不写,刘雄文就威胁说:“如果不写,你们回去的时候就象八、九十岁的老头一样咳嗽。”我说坚决不写,恶警刘雄文就叫六、七个犯人把我押到小医院里,给我打了三针。我对打针的女医生说善恶是有报应的。女医生说我们没有办法,都是领导安排的。 打针以后,我的牙齿、脚趾、手指都是麻木的,摸在肚子上,表面就是一张皮,里面就是一个硬坨。然后就不停的咳嗽,监视我的犯人每次都问我:你吐的痰里有没有痰坨。我知道他们给我打了一种毒药。这样经过了七天七晚不准睡觉、坐卧之后,我的脚已经肿得很大,起了许多水泡,咳得很厉害也不准休息。 后来咳嗽越来越厉害,甚至咳得一晚都不能睡觉。听说我还算轻的,还有被一针打疯的,还有比我咳得更厉害的。 为了逼迫我放弃修炼,四个监控犯人轮流折磨我,每天一到晚上就寝后,就开始用各种办法毒打我:打耳光、用皮鞋打手背(打得手背肿得很高)、用凳子敲脚踝骨、用拳头打大腿,打得腿脚走路都很困难。 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聂飞跃也被绑住四肢很多天,连吃饭也不松开。 在新开铺劳教所许多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残酷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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