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3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公安分局将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属李晓杰(李小杰)劫持到桃山公安分局,对李晓杰非法罚款3000元,且刑讯逼供,让炼功的人说“不炼”,让不炼功的人说“炼”,以便收取贿赂,非法罚款,以中饱私囊。 在非法审讯中,不法公安人员三天四宿不准李晓杰睡觉,致使其体力不支,精神几近崩溃,心脏病发作,晕倒在地,而后全身抽搐,痛苦异常。 在非人的待遇下,李晓杰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桃山公安分局视人命如草芥,对其实行進一步迫害,把李晓杰送往监狱和第二看守所,因李晓杰病情严重,拒收。 桃山公安分局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李晓杰尚且如此,对法轮功学员则更惨无人道,他们对桃山矿法轮功学员尹桂玲使用各种酷刑,逼她说出其他法轮功学员,经过几天对其精神和肉体的残酷摧残,他们没有达到目地,就丧心病狂的在她双手上钉钉子;见他还不说,又在他背后钉钉子,……。 2004年8月,七台河市桃山公安分局成立了一个以何金生、赵太龙、程秀山、丁意会、王永、尹向东等为首的迫害大法弟子的专案组,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尹桂玲、孙波、贾秀亭、薛金凤、张美容、孙广艳等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和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李晓杰并進行非法关押。在没有任何理由、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掠走大量法轮功书籍、存折、电脑等贵重物品。依据我国《刑法》第238条、245条、397条、251条及《宪法》第36条规定,桃山公安分局和参与此事的执法人员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附:有关单位人员电话 (区号:0453) 1、桃山公安局 分局长朱×× 8261414,8262875 副分局长 何金生 8267836(宅) 局长室:8267717 2、桃山派出所 李祥 8158991(宅) 13945579990 3、桃北派出所 825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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