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27日】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西宁街大法弟子罗春荣,因坚修大法于2003年6月17日下午四点被绑架到辽源市东吉警署。九天八宿不让她吃饭、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所有整人的招儿都用上了。 第一天,罗春荣被打到后半夜两点多钟,手铐、脚链、棍棒、赤脚站在水泥地上。每天往身上浇带冰的水,揪头发往墙上撞,往鼻子里灌醋精,呛的顺鼻子淌黄水,因手被平抻铐着不能擦。把头往水桶里按,用方便兜把头捂得一点气都不透。用蚊香点燃往腿上、胳膊上烧,把打火机的气灌進矿泉水瓶中点燃往身上烧,恶人用皮鞋狠命的砸她的后背,踩脚趾等等,真是惨无人道的迫害。罗春荣当时折磨得不成人样,瘦的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给家庭、亲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与物质上的压力。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罗春荣被非法关押九天八宿,然后又在辽源市看守所被非法关了近四个月后被送长春劳教所,劳教两年。教养通知书中的证人、证言都是两年前的。 这几年,罗春荣几次被关押在长春劳教所,并且没有任何笔录,抄家时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荒唐可笑的事,竟成了事实,辽源市公安局、东吉警署江洋、李斌等人执法犯法,还扬言打死算自杀,说是上边的意思等等。由此可见这些执法犯法的人民败类,在光天化日之下置国法于不顾,拿百姓生命当儿戏,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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