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25日】我叫滕桂兰,今年79岁,是孙克的母亲。 我有六个儿子,孙迁是最小的一个,今年36岁,因炼法轮功被非法绑架,刑讯逼供,羁押在德惠市看守所,到2003年1月已被超期非法羁押15个多月。2003年12月18日德惠市法院决定对孙迁等13名法轮功群众非法开庭审判。家人听到消息后,都想见一见亲人,谁知德惠法院只准当事人家属一人参加旁听,亲人们无奈,只好守候在押解的路上希望能看上一眼亲人。法庭开庭后,才知道我的六儿子被判了长达12年的重刑。祸不单行。刚接到孙迁被判重刑的消息,又接到五儿子孙克因看望弟弟被非法绑架的消息。我当时如雷轰顶,意外的打击使我悲痛欲绝,神志昏迷,一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挂念那无辜被迫害的儿子,然而我心力交瘁无力回天,面对奇耻大辱,我只能长吁短叹,遥望关押爱子的铁窗,泪水纵横心头流血,我能忍受生活的风波,走过了漫漫的八十个春秋坎坷的人生之路,然而我无法忍受奇冤大辱,在此只好说明冤情,还我一个公道放回我儿子。 2003年12月18日德惠法院决定非法开庭审判我儿孙迁等十三名法轮功群众。由于受名额限制(只限一名家属参加旁听),我五儿子孙克守候在法院门外,并要求参加旁听,然而却遭到了无理拒绝,孙克问他们(法院工作人员)哪条法律规定只准一人参加,他们哑口无言,孙克又问他们:“你们超期羁押炼功群众15个多月是非法的,不让家属旁听也是违法的,我要进京告你们。”恶警虽无言以答,但怀恨在心暗中跟踪孙克,当孙克走到公安局附近(离法院约百米左右)往回返的时候,一帮警察蜂拥而上,薅住孙克的头发、踹腰的、拧胳膊的把孙克绑架到公安局门卫室。王春生、修闯、李峰等7、8个恶警大打出手,猛击孙克的头部、脸部,用脚踹腰,拧胳膊、修闯用棉衣捂住孙克的嘴,并歇斯底里的说:“我捂死你。”捂不住,王春生凶恶的说:“快找头套,给他套上,狠狠的打。”于是他们疯狂施暴,用力毒打,把孙克打成重伤。邪恶之徒为了进一步迫害孙克,开始编假材料,捏造事实,陷害孙克。他们说孙克闯了警戒线,阻挡警车,撕扯民警,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编写假材料后,威逼孙克签字,面对邪恶之徒无耻的行径,孙克拒不配合,王春生、修闯、李峰三人赤膊上阵,亲自出假证陷害孙克,并互相打气壮胆“没事,没人签字,咱们几个签,要不找大伙签。”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没有人签,他们三人就把自己罪恶的名字,把无耻和野蛮、流氓和愚蠢签到了这份诬陷材料上。 孙克被押进拘留所,邪恶之徒仍不肯罢休,不择手段威逼现场看望亲人的法轮功家属出假证陷害孙克。法院的一男一女左三番右二次的威胁、引诱、逼迫那位伸张正义被非法拘留家属,邪恶的说:“你不签字,我叫你把牢底坐穿。”那位家属不畏强暴、义正辞严抵制了他们无理的要求。尽管如此,在孙克绝食抗争,准备申诉的时候,他们迫不及待的把孙克送往九台饮马河劳教所非法教养一年。北风呼啸,漫天飞雪,彤云滚滚,大地呜咽,诉说着这一桩千古奇冤。 孙克被送到九台劳教所后,由于残酷毒打造成的重伤、莫须有罪名造成的精神压力、对家人的惦念、和劳教所恶劣环境的迫害、使孙克不能进饮食、精神恍惚、多次休克、头撞破了、鲜血直流,劳教所的恶警不但不同情,反而把他送进严管室,非法加期二十多天,进一步迫害。使他一直处于惊恐与悲哀,愤怒与冤屈之中。孙克被劳教后,扔下我近80岁的老人,没有工作的儿媳和只有7岁的孙子,我们相依为命,过着缺柴少米的生活。过年了,别人家欢天喜地,大鱼大肉,合家团聚,我家清水孤灯,粗米淡菜在焦虑、凄苦和思念中度过了春节,我年近80,行动不便,只好每日依窗而望,望眼欲穿。想一想人间地狱中饱受折磨冤枉的儿子,作母亲的能不五内俱焚、泪水纵横。我的二个孙子一个7岁,一个6岁,小的问大的:“过年了,爸爸为什么不来看我们?”大的说:“我爸是好人,被送进了劳教所。”小的说:“我爸也是好人,被关进了监狱。”听着孩子的对话,我心如刀绞,血滴心头,做一个好人为什么这么难?“大米没有了”、“该交取暖费了”、“该交学杂费了”,如果我的儿子在家……“妈妈,我要吃根雪糕”“孩子,妈妈没钱。”孩子哭了:“我要爸爸。”如果我儿子在家…… 我听说中国的法律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此,我要向各级执法机关提出申诉,象王春生、修闯、李峰这样的警察光天化日之下,绑架非法,肆意毒打我儿子是不是犯法?捏造事实,出证假材料陷害我儿子,犯不犯法?威逼、恫吓、引诱学员家属给孙克出假证犯不犯法?他们把孙克非法劳教一年,造成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他们应不应该承担责任?邪恶之徒殴打我儿却说我儿撕扯民警,孙克要告他们执法犯法不让家属旁听,却诬蔑孙克闯警戒线,说孙克阻挡押解车辆纯属捏造事实,栽赃陷害众目睽睽都没人看见他挡警车。这卑鄙无耻的陷害比白虎堂有过之而无不及! 象我这一代人经历了岁月沧桑的磨砺,养成了我逆来顺受的性格,我想起历史上的窦娥冤案尚能昭雪,“文化大革命”冤假错案都能平反,那么象我儿子的冤案,发生在执法者的身上,发生在“精神文明”时期,发生在“人权的最好时期”,能否昭雪,迫害人、陷害人的不法之徒仍逍遥法外,我要求各级执法机关还法律的尊严与神圣,还给人民一个民主权力,还我儿一个清白;给我一个说法。我坚信,善恶必报是天理,不法之徒可以横行一时,然而历史是公正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陷害我儿的坏人,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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