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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为何要坐上江泽民抬的轿子?
文/龙泉墨客
【明慧网2004年11月23日】有人自愿抬轿子,大概很少有人会拒乘。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江泽民为胡锦涛抬轿子,也不会没有由来。

2004年11月16-17日在阿根廷,法轮功学员们在向胡锦涛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和平请愿时,却受到中国大使馆官员操纵的骚扰和袭击,包括从法轮功学员手中抢夺、撕毁和用刀割毁横幅,以及殴打和推撞法轮功学员等暴力行为,中国驻阿根廷文化参赞张义(ZhangYi)甚至还冲着一位法轮功学员叫喊说要杀了这名学员。

江泽民为胡锦涛抬轿子,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而每次胡都欣然入乘。今年1月在胡锦涛访问法国期间,以及今年6月胡锦涛访问欧洲四国时,都发生了由中国使、领馆指使,或对请愿法轮功学员的人身攻击、或对当地政府施压,违反当地法律而阻止请愿的事件。

中国大使馆官员们为何对法轮功学员的和平请愿如此恼怒,不惜采用无赖手段对付手无寸铁的平民,而竭力“讨好”胡锦涛呢?

法轮功学员的请愿,一直都是要求法办酷刑和虐杀的责任者--江、罗、周、刘集团。甚至在胡锦涛今年一月访法前,早已有媒体报道,法轮功学员将欢迎胡锦涛访法,并要求惩办江泽民。在阿根廷,法轮功学员所打出的请愿横幅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法办江泽民”、“营救中国的法轮功学员”等。很显然,为胡锦涛抬轿子的正是江氏人马。而这顶轿子上,招眼地插着一面幡,上书几个大字“作践国法,与民为敌——江氏集团专乘”。

访问阿根廷之后仅仅两天,胡锦涛19日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的2004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发言称,人类的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殊不知,胡锦涛本人两天之前在阿根廷面临的恰恰是一次难得机遇和严峻挑战,而他作出的选择,却令人奇怪。

经过5年多持续的残酷镇压,随着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共同努力不断向社会披露真象,这场践踏国法、违背民意、耗费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的镇压已经难以为继了。近来网上传闻,中共的新领导层在讨论给法轮功“平反”问题。据来自北京内部的消息证实,目前高层关于“平反”的争论焦点是把哪些“替罪羊”推出去。

在这样的时候,胡锦涛对江泽民竭力一次次抬轿子背后的用心不可能不明白。而这个据闻一贯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中共最高领导人,面对臭名昭著、即将被历史淘汰的流氓政客江泽民一次又一次抬来的轿子,居然连半推半就的表示都没有就欣然入座,这不能不令人为其前途担忧。

古时禹、稷以德而有天下,羿、奡以力而不得其终。暴力统治无有长久者;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一个简单而朴实的历史规律。民心尽失的江氏暴力集团正走向历史的淘汰,这一点稍微有历史的眼光的人都看得出来。今日中国,连赵致真那样的小小官员都在竭力撇清自己和江氏镇压集团的关系,甚至一些充当打手的地方警察都已在暗中销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证据。面对一次次本可以赢得亿万民心的机会,胡却闷声不响的一次又一次坐进即将灭亡的江集团抬的轿子,难怪有识之士都对胡的前景感到不乐观。

真正的政治家和玩弄权术的政客之区别,恰恰在于前者具有历史的眼光。江是因为愚蠢而不相信历史规律,其跟随者是利令智昏而看不清历史,或者是看到了而不敢正视。

2000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记者华莱士采访江的时候,江表示他不是一个独裁者,他告诉华莱士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共中央委员,而中共中央有一个政治局,而他自己则是政治局常委的一个成员。说白了,他想说他自己是人民选举上台的。

遗憾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虽然是宪法规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并不选举中共中央委员——后者是执政党内部的事,选举办法由其党章规定。这是基本的公民常识,作为当时三位一体的最高当权者,江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的基本概念,连自己坐在什么位置都不清楚——只认为自己就是当了“皇帝”了,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正是因为江愚蠢至斯,才在99年4.25法轮功学员上访之后,放着得民心的大好机会不要,出于妒忌和对权力不稳的担忧而对毫无政治诉求、修身养性的法轮功民间修炼团体大打出手。也是因为江之愚蠢和妒忌,才有随后闹出99年7.20先镇压,三个月后才为镇压立法的闹剧;才有建立超越已有的公检法系统之上、专门对付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导致公检法系统彻底失衡,以致如今民冤鼎沸之恶果;才有密令对付法轮功可以采用任何手段,而致上千人惨死,以百万计民众身受酷刑,最终令江本人在10多国遭到起诉,甚至最终将面临健全的中国法制下的严惩。

中国现在正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按照“问责制”,胡锦涛任期之内不断传出各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不断有无辜法轮功学员惨遭酷刑、巨额罚款,胡本人能说没有责任么?

最近,被沈阳市龙山教养院电击7小时毁容的法轮功学员高蓉蓉10月5日从沈阳“医大”脱身后,沈阳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竟公然发出“协查通报”,称高蓉蓉“体态偏瘦,体重80斤左右,左侧面部有明显疤痕,不能独立行走。”那么高蓉蓉是如何不能行走的?她的面部的明显疤痕是怎么回事?通报上的照片是表明她原本是健康无伤的,那么她在国家的行政处罚机关——劳教所被毁容、致残,沈阳市司法局该当何责任?将人毁容、致残的一干嫌犯们公然将自己的犯罪证据公布于众,乃至追捕无罪的受害人(劳教只是行政处罚,表明高蓉蓉并未违反刑法),视国法如儿戏,司法部长该当何责任?国家最高领导人面对这样的以及类似的匪盗行径听任其不断发生,又该当何责任?其实,面对灭绝人性的暴行,本来就没有中立——沉默难道不是一种选择么?

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政治诉求,但是作为社会成员和国家公民,坚守道德良知、维护社会公义以及维护法律尊严,这都是做人应有的准则。法轮功学员针对江氏集团的法律诉讼,也是基于此。中国的法制总会健全,江氏集团的可耻下场也是显然的。一个集团乃至一个政党总是应势而兴,应时而衰,历史上从来没有什么永恒的权力与统治;只有人世的公义、道德和良知是长存的,这里孰轻孰重还不明显么?从善与从恶可以由人选择,但是权力之外莫忘了尚有公义。作为一个国家领导者,一举一动都有亿万双眼睛盯着,又有谁能逃过历史的审判呢?其实,历史给人选择自己命运的机会总是难得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如果一路错失机缘,最终就等于选择了放弃机缘。审慎的原则不是一味的纵恶。

当日前一篇文章: 政府违宪违法 公民有责任用非暴力行动维护法律和道义
当日后一篇文章: “插播真象电视”抵制“国家恐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