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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能否鼓起勇气、制止罪恶?
文/飞鸣
【明慧网2004年11月22日】昨天明慧网页上报导了这样一则消息:吉林省德惠大法弟子孙谦,2002年10月末被长春绿园分局政保科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铁北看守所,后被非法判以重刑,现又被劫持在吉林第二监狱。因孙谦坚定修炼大法,遭监狱恶人施以酷刑“抻刑”把筋拉断致残。

明慧网前几天则报导了这样一个消息:被沈阳市龙山教养院电击毁容的法轮功学员高蓉蓉10月5日从沈阳“医大”脱身后,沈阳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发出“协查通报”,形容高蓉蓉“体态偏瘦,体重80斤左右,左侧面部有明显疤痕,不能独立行走。”一位清秀的女子被迫害得“体重只有80斤”,而且“不能行走”。更为残忍的是她被电击毁容,“左侧面部有明显疤痕”。尤其令人震惊的是这种对罪恶迫害后果的描述竟然出现在沈阳市司法局的“协查通报”中,这个司法局实在比黑社会还要黑。

这类事情每天都在明慧上大量报导,而被明慧所报导的不过是正在发生的迫害事实的冰山一角。这些非人迫害发生在中国的每一个省、每一个市、每一个县、每一个区,作为中国目前的最高当权者,胡锦涛不能对此无动于衷。就如同一个警察,如果看到歹徒杀人放火而不予制止,那么这个警察实际是在渎职。

胡锦涛等人无论如何选择,都不会改变法轮大法修炼者将江氏集团绳之以法的决心和行动,更不会改变法轮大法在不久的将来的辉煌。任何人都在这件事情中摆放其位置。是顺应民心天意,给自己争得一个好的结果?还是为了一己之私、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乌合集团之私,继续对迫害听之任之、最终与江氏同腐?这对胡锦涛等人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选择。历史的这一页已经将要翻过,希望胡锦涛做出令他将来为之自豪庆幸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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