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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非法审判五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11月2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预谋2004年10月27日上午8时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张宝芝(女 55岁)、李岩森(男 67岁)、王银宾(男 51岁)、蒯歧英(女 62岁)、陈金兰(女 62岁)等五人。

南阳法轮功学员张宝芝,女,55岁,市锁厂退休工人。自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因坚定修炼于2004年3月4日上午在家被宛城区恶警杜思伟 、何庆松(音) 、陈峰(音)、张永毅(音)等人绑架并抄家,并被抢劫现金3.5万元和电视机、VCD、手机、电脑、打印机等多台设备及部分私有财产,但恶警只承认两千元,这两千元是恶警在抢劫过程中,不小心从手中掉下,被张宝芝看到他们无奈才承认的,其余的他们一概否认,欲占为己有。

法轮功学员李岩森,男,67岁,南阳市八一厂退休工程师,2004年3月5日上午,宛城区5个恶警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对其抄家;后诱骗善良的李岩森及家人说:你跟我们去一趟,问两句话,一会儿就回来。家人怕是骗局不让李岩森去。恶警赵宏伟(音)给家人写了他的手机号和姓名并说:“他不会有事的,若有事打电话找我。”家人信以为真。

在李岩森跟他们走时,恶警怕周围居民看到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好人的恶行,想掩人耳目。一恶警给另两恶警说:现在正值午饭时,外边人多,尽量不让外人看出,要不难看。你俩跟他(李岩森)先走,我们呆会儿再走。就这样,李岩森被骗走后至今半年有余,现被非法关押在市第二看守所。

据悉,在看守所里李岩森已被迫害的瘦弱不堪、长期发烧、说话少气无力、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危在旦夕。家人得知此情,要求保外就医,恶警说:“交十万元放人。”这对于一家四口靠李岩森一人退休金维持生活,仅能解决温饱问题的家庭来说:十万元,简直是天文数字。况且李岩森已被非法关押,家人的生活无着落,怎能拿出十万元?

法轮功学员陈金兰,女,62岁,南阳市宛运公司幼儿园退休教师,修炼前多病缠身,修炼后病症全消,身心健康。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非法迫害的五年中,陈金兰多次被当地公安绑架、抄家、关押,后被迫流离失所。2004年3月3日,陈金兰去蒯歧英家串门时,被蹲坑的宛城区国安大队恶警绑架到看守所关押至今。

南阳市宛城区公安局国安大队恶警在南阳市丝织厂后街,农业招待所内私设公堂,对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执法犯法。这五位法轮功学员在2004年3月份遭受了宛城区公安局国安大队赵增玉、杜思伟、段献成等恶警,使用酷刑穿心杠、殴打、不许睡觉、骗供、诱供等违法手段,非法审讯,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现在李岩森身体状况很差。起诉书的内容都是不法人员使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得到的,指控的罪名根本与事实不相符,是对《宪法》、对人权的严重践踏。

在五年来的镇压迫害中,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从来没讲过法律,特别是南阳一些不法人员想通过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往上爬及勒索钱财,从而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残酷的迫害:非法关押、超期关押、非法抄家,刑讯逼供、殴打,酷刑、欺骗、诱供、高额罚款等等,其中杜思伟 、何庆松、陈峰、张永毅等恶警疯狂抢劫张宝芝家现金3.5万元的犯罪事实,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在此正告南阳宛城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无条件释放所有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你们所作出的一切都要自己负责任,当真象大白时,你们罪责难逃,必定受到法律的审判。我们希望南阳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赶快醒悟,悬崖勒马,善待法轮功学员,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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