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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恶警犯罪记录
【明慧网2004年11月19日讯】李国明,广东省清远市人,约43、44岁左右。曾当兵,八十年代初退役后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当警察,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专管大队)的教导员(兼任二大队警察党支部书记)。

他用酷刑(上绳是其中一种)、剥夺睡眠和指使普通劳教人员殴打等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给学员洗脑,并经常利用集合、点名的机会跳出来公开造谣、污蔑师父、大法和法轮功学员,挑起不明真象的劳教人员的仇恨,来毒害世人。此人的罪行罄竹难书。连普通劳教人员都很憎恨它。他的警号是4416044,44代表广东,16代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044是编号。(此警号是司法行政警察的警号,非公安的警号,佩带于左胸前,左臂的臂章上的“警察”的下面有小字“司法”以区别于“公安”)。

周建宏,三十多岁,曾当过兵。现是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专管大队)的大队长(兼任二大队警察党支部副书记),有的学员写的文章中误为周建“雄”,是因为“宏”的普通话读音跟“雄”的广州话(白话)的读音一样而弄错,有的学员的文章中的“周姓大队长”即为此人。据说周建宏是汨罗人,在2002年的8、9月份和当时的专管副大队长何桂潮(以此名字为准)到北京学习邪恶的酷刑、洗脑经验,回来后即传播。

武新河,广东省韶关市人,三十多岁,毕业于广州市司法学校,现是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专管大队)的教员(专管干事),即“武姓教员”、“武教”。他积极协助李国明、周建宏、何贵潮、毕德军、洪远朋、陈富民、卢为民等恶警迫害大法弟子,干了许多坏事。

当日前一篇文章: 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图)
当日后一篇文章: 当前仍要重视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