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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诉江案连续展开 法轮功学员加拿大寻公正(图)
文/冬娜
【明慧网2004年11月18日】(明慧驻渥太华记者冬娜)2004年11月12日及15日,百余名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两大城市分别展开司法行动起诉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等迫害发起者和指挥者。这是继今年3月,张昆仑教授在渥太华以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等22名迫害实施者后,加拿大法轮功学员進行的另外两个重大诉讼案。(详情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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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从左至右:张昆仑教授,律师戴维-麦塔斯,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会长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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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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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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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受害者之一:张昆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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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员:皮埃尔-保力乌现场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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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员丽比-戴维斯Libby Dav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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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员思考特-瑞德Scott Reid、(保守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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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员斯铎克维尔-德Stockwell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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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员高德-布朗Gord Brown)

16日,5名加拿大国会议员亲临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在渥太华举行的大型集会并演讲,他们是斯铎克维尔-德Stockwell Day(国会国际贸易人权小组委员会副主席)、思考特-瑞德Scott Reid、(保守党)、丽比-戴维斯Libby Davies(N.D.P House Leader)、皮埃尔-保力乌Pierre Poilievre(官方语言委员会副主席)、高德-布朗Gord Brown(保守党国会议员)、另一名国会议员以及国会议员罗伯安德斯(Rob Anders)的助手到场支持。

从诉江案中看迫害的广泛性和系统性

法轮大法学会在今天的声明中引用“华盛顿邮报”1999年11月11日的报道称:“据中共的消息来源,(对法轮功的打压)并不是政治局常委们一致决定的,只是江泽民个人决定必须铲除法轮功。”五年来,江集团对法轮功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所以对迫害,江应负有根本责任。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会长李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说年初张昆仑教授在渥太华以酷刑罪起诉包括江在内的22名从上到下的各级官员(包括警察)的诉讼案中,可以看到这场迫害的系统性的话,那么,从温哥华和多伦多的诉江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场迫害的广泛性,仅加拿大境内,目前知道的就有百余名直接或间接受害者(受害人亲属)。”

纽芬兰圣约翰市市长安迪-维尔斯给中国驻加大使的信中提到:这场针对无辜人群的迫害正说明了中国当局 “道义的崩溃”。法轮大法学会的声明中指出,迫害不仅仅针对法轮功学员,江集团利用持续不断的仇恨宣传发动整个社会执行其镇压命令。将整个社会推到“道义崩溃”的边缘。这场迫害针对的是真善忍的基本理念。

据了解,近期的两宗诉江案的120多名受害者中,有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以及访问者;他们或者本人有在中国遭受迫害的经历,或者是亲属在中国遭遇严重迫害。这些受害者中有工程师、雕塑家、企业家、学者、会计师、舞蹈家,还有教师和学生等。他们中有的因为在中国国内上访、坚持修炼等,被非法监禁、酷刑和洗脑;有的在前往中国探亲、工作的过程中,遭到江氏集团的非法监视、跟踪、绑架以及洗脑等;还有土生土长的加拿大的西方人,因到北京和平呼吁停止迫害,而遭毒打、监禁等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而在中国,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拘留所、监狱、洗脑中心等地,迫害致死案例遍及所有省份和主要城市。截止到今天(11月16日),经核实的致死案例就有1122例。

诉江案具备公诉的一切条件:法律依据、证据以及公众支持

国际人权律师麦塔斯在当天的演讲中说,以往我们看到的是塞拉利昂国际特别法庭审判战争罪犯,柬埔寨的人权罪犯将被绳之以法,酷刑受害者在英国起诉沙特阿拉伯的政府官员……,如今我们看到,加拿大从年初开始使用本国法律惩罚国际罪犯。……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可以向世界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必须结束迫害,必须法办恶人。加拿大司法系统应当向国际司法界做出贡献。我们请求加拿大政府批准起诉。

麦塔斯在今天提交给司法总长的信中称,国际刑事法庭“罗马规约”的第7(1)(f)款容入到“加拿大反人类和战争罪法案”中,反人类的罪名中就包括了酷刑罪,只要这种酷刑是“广泛或系统的直接针对任何平民群体恶意攻击的一部分。”

信中说,张昆仑受到的酷刑,可以作为法轮功学员受酷刑的系统性和广泛性的样板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可以以反人类罪选择起诉那些折磨张昆仑的人,而不只是同意私人起诉。张昆仑之所以选择起诉行恶者反人类罪,是因为只有这种起诉才能够说明行恶者罪行的严重性和规模。这也能更加准确的描述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承受的苦难。

国会议员罗伯-安德斯在今天发来的声明中谈到:提交给总检察长的(江氏集团)罪行有谋杀、灭绝、监禁、奴役、驱逐、洗脑、性暴力、迫害以及精神和肉体上的酷刑。无数逃出来的受害者详细的陈述了这些指控,并得到了联合国、大赦国际、人权观察以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证实。

据报道,自今年三月张昆仑的酷刑起诉案发布以来,一万五千封加拿大人签名的请愿信被寄往司法部,支持司法部将恶人绳之以法。同时,诉讼案得到来自加拿大政府官员、非政府组织的大力支持。

麦塔斯表示,无论是酷刑起诉案还是反人类、群体灭绝起诉案,都具备了翔实的证据、坚实的法律依据,以及广泛的公众支持。

加拿大维护人权的正义力量

受害人何立志先生前曾获得中国国家杰出工程设计金奖。他四年前仅仅因为给朋友发信讲法轮功真象,被非法拘留,并被判入狱3年半。1290个日日夜夜中,肉体和精神迫害使他几乎被折磨致死,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他谈到:人间的法律本应惩恶扬善,但是迫害过程中,江氏集团利用了中国法律。但是,我相信文明社会的法律是能够维护正义的。

多伦多民事诉讼案的原告李天骑曾被7天7夜剥夺睡眠,并被迫跑步。他谈到:诉江既是对正义人士的鼓舞,也是对邪恶的窒息,而且能够让更多人认识到江泽民犯下的罪行,激发人们的正义感,使正义得到伸张。我相信,江泽民在中国被送到法庭的日子并不遥远。

国会议员高德-布朗上周末在纽约街头看到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在街头讲真象,他表示法轮功学员让加拿大人民、世界人民知道真象的努力很重要。

国会议员丽比-戴维斯称,所有政党的国会议员支持你们。国会议员斯铎克维尔-德在演讲时说,“只要我们愿意站起来、呼吁、采取行动,我们就会克服困难,我们就会看到这一天,法轮功修炼者遍布全球,他们会在另一种环境中修炼,没有迫害、没有酷刑、没有监禁、没有恐惧,让我们奋斗在一起,直到那一天的来临。”


当日前一篇文章: 加法庭判决压力下 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已证实离加
当日后一篇文章: 2004年马来西亚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成功召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