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7日】山东女子劳教所有五个大队,法轮功学员主要集中在一、二、五三个大队。劳教所用超时劳役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六点起床,除短暂的吃饭时间外,一直干活到晚上10点多钟,有时还加班到11、12点,同时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与亲人正常会见的权利,不转化与声明“转化”作废的学员都不让会见,并对他们进行无人性的迫害强制转化: 1、不让上厕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连续四天没让上一次厕所。学员只好节食缩水,甚至不吃不喝。 2、不让吃饭。 3、体罚学员。罚学员站,每天早上6点起床一直到晚上10点钟,除了中间吃饭时让坐一小会,其它时间一直站着,天天如此。对坚持修炼的学员,干警就把学员关到秘密处進行更为残酷的迫害,把学员用束缚带绑在铁椅子上一动也不动了,一坐坐上一个月,有的被捆绑在床边24小时站着,黑白天连续站上半个月,腿脚站肿了,人被折磨垮了,不转化就不松绑。把人摧残的几近奄奄一息,恶警王素珍说:“你死了,1700例又多了一例。”恶警王月瑶说:“不转化就让你抱着骨灰盒回去。”在对法轮功学员体罚折磨迫害中,王素珍与王月瑶是最为邪恶的干警。揪学员的头发,辱骂大法,打学员的头。王月瑶还用宽胶带纸封讲理抗议学员的嘴。劳教所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都是单独秘密的,不让其他学员知道。所以禁止学员相互说话,也不让学员往家里打电话,谎称劳教所的电话坏了。 4、经常播放诬陷法轮功的录像,强迫学员写感想,月小结、季小结,逼迫教唆学员攻击诬蔑大法。 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名单: 王素珍、王月瑶、孙霞、张宏、马红艳、马红娟、牛雪莲。 山东女子劳教所地址:中国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20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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