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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第二劳教所非法阻止大法弟子与律师、亲人见面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11月14日】云南昆明市嵩明县大法弟子吴贵有,第一次被非法劳教被超期关押一年零三个月回家后,因向家乡民众散发真象资料,再次遭绑架劳教。

10月19日,吴贵有的姐姐和亲朋陪同律师驱车到上百公里的禄丰县大平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会见吴贵有,同时给其他被劳教的亲朋好友、大法弟子送点东西。劳教所管理科姓裘的科长得知要求会见和送东西的是法轮功学员,要每个人填写详细地址、单位和姓名后安排,但当她们填完后却又说要他们等待一会,于是她们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两点多钟,裘姓科长才来说“省610讲不准律师见法轮功学员,不准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并叫来了4名打手,威胁赶她们走。

此前9月份,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省第二劳教所的安宁大法弟子郭宏云的辩护律师,和被非法劳教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的东川大法弟子姚佳莉、昆明大法弟子冯丽华的辩护律师也遭到同样拒绝,省女子劳教所所长还猖狂的说:“只要我当所长一天,律师就别想见法轮功学员。”

劳教所不仅违法剥夺大法弟子聘请律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侵犯了亲属的探视合法权益。不仅如此还造谣说:大法弟子到劳教所闹事。省610、昆明公安不法分子还非法分别盘查前往探视的亲属和出租车驾驶员,警告辩护律师。

2004年10月28日和11月1日两晚9时许,昆明市盘龙国保大队杨、李正、副队长和两名警察到云南齿轮厂非法审讯该厂死亡职工家属顾秀芬。问顾:10月18日你们去大平坝干什么?去了些什么人?她们的家住哪里?叫什么名字?坐什么车去的?车是那里的?车上坐的都是什么人?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回来的时候是怎么回来的?……

顾秀芬告诉他们,我丈夫在昆明烟草路上光天化日之下被坏人杀害,到现在四年了没人过问我母子俩,从来没有那个公安来关心过,我现在就因为到劳教所看看人,你们两个晚上来找我,现在怎么突然关心起我来了?难道你们把我和吴贵有的姐姐去劳教所看人的事情看得比坏人把我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杀害还重要吗?你们说炼法轮功的人不讲人情,我们连看看亲戚、朋友都不行,你们的人情何在?你们两个晚上来骚扰我,使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伤害,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侵犯了我的基本权利,这是最后一次,今后决不允许你们再来骚扰我们孤儿寡母。

至今还在助纣为虐,继续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分子,是该清醒了,一旦法轮功“平反”你怎么办?难道你还要为其当牺牲品!该为自己留条后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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