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4日】金遵义,男,生于1974年,九十年代毕业于江西省南昌市某广播电视学校,生前在江西省长运公司工作,父母住恒湖农场附近。1999年3月得法,于1999年9月23日進京证实法,于1999年10月13日在京被抓后,在乘火车被押回南昌途中遇难身亡。 金遵义父母、姐姐,还有南昌市公安局及新建县公安局去了北京。家属看到他的遗体已成三截,一条腿从大腿根部(腹部)断开,且断面整齐,似刀割。公安称他是跳车身亡。北京公安说是当地公安接回时出事,本地公安说是由北京送回,互相推卸责任。 据知情人说,1999年10月13日金遵义等大法学员因上访被当地公安劫持回南昌。当时有七个公安,包括金遵义有四个大法弟子,其中有后来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学员姜根金。 后来听说,金遵义为了避免迫害跳火车了,南昌市瓦子角派出所警察陈跃到站就下车追,一个多小时后陈跃打回电话说金遵义摔断了腿,到医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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