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2日】河北省吴桥县大法学员高丽华与丈夫刘志刚遭迫害流离失所,高丽华于2004年3月8日含冤离世。下面是高丽华遗孤刘真的一些情况。 姓名:刘真 性别:女 现在年龄:17岁 寄养家庭:大姨高清华,姨夫王景民 电话:0318-2155811 就读学校:河北衡水市电焊机厂技校 刘真曾寄住于景县的二伯父家,2003年6月吴桥县恶警在景县恶警的配合下,为诱捕刘志刚夫妇,对初三毕业正准备升学考试的刘真,在中专、高中升学考试前非法勒令停课达十多天,使女儿考试成绩受到严重影响。吴桥县公安局还通知吴桥县高中不准招刘真上高中。刘真找到老师,老师说是公安局叫这么干的。 现在刘真在河北衡水市电焊机厂技校上学,并在该厂实习。刘真现寄养在姨家:大姨高清华,姨夫王景民,电话:0318-2155811。刘真的小姨叫高俊华, 姨夫耿新杰,电话:0318-2026505。 刘真的父亲刘志刚,约45岁,原来是吴桥县城镇中学教导主任;母亲高丽华,原吴桥县粮食局面粉厂会计,44岁,祖籍都是景县。2001年夫妻被迫害流离失所,吴桥县公安局对其亲属多次进行骚扰、甚至关押迫害。高丽华长期生活在精神恐惧、高度紧张中,在2004年3月病故。丧葬期间,吴桥县公安局在刘志刚的原籍--景县马庄村进行监控,盘问所有进村的人,并跟踪参加发丧的刘志刚亲友,企图绑架刘志刚。 关于高丽华及其家人遭受的迫害,请参考: 河北省吴桥县大法学员高丽华在流离失所中含冤而逝 河北吴桥县恶警对刘志刚夫妇家人和亲友的株连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