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8日】澳洲公民,画家章翠英女士于今年9月15日向纽省高级法院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正式起诉前中国独裁者江泽民。法庭传票迅速发至被告手中,现已收到被告签来的回执,起诉案正在审理中。 被告江泽民及其610办公室自1999年7月起,利用国家机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群众進行残酷的迫害,违反了被告所在国的宪法和刑法,亦违反了其政府已签署的《世界人权公约》。章翠英女士为呼吁制止被告的违法行为,多次回国赴京上访,为法轮功群众鸣冤。被告对此善举不但不接纳,反将章女士非法监禁达八个月之久。幸得澳大利亚政府和热心人士多方营救,出狱返澳。章女士在被非法监禁期间多次遭受酷刑和非人道虐待。为此,我们全力支持章女士向被告提出法律起诉,将被告绳之于法。借此,我们呼吁世界一切正义善良之士,各尽所能,共同制止这场群体灭绝式的镇压。 2004年10月7日 全球审江大联盟澳洲分盟 澳洲法轮大法佛学会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澳洲分部 澳洲法律援助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协会 澳洲公众支持法轮功信仰权利协会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澳洲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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