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8日】在2001年7月的一天晚上,恶警把我们带到岳各庄派出所,派出所里五、六个邪恶使用惨无人道、卑鄙下流的手段对我们進行逼供。恶警在施暴中象野兽一样兽性大发,完全失去了人性,失去了理智。 有一个恶警攥紧了拳头用力打我的胃,用木棍、胶皮棍打我的膝盖和腿,还用电棍电我,在我发正念中电棍时不时电回邪恶自己。他们恶毒的招数还不止这些。他们把我的双手背铐起来,套在有靠背的椅子背上,用一根木棍穿过我背铐着的手腕再把木棍的顶头卡在椅撑上,然后用力压木棍的另一头,令一个弱女子撕肝裂肺的惨叫声响彻夜空。最邪恶的是他们对女弟子的侮辱,就在那一宿的迫害中,他们脱我的裤子羞辱我,其中一个是派出所的头头(领导),从外表到内心都充满了邪恶,恶狠狠的隔着我的衣服掐我的乳头。面对这些败类,我当时就质问它们:你们是不是父母养的?你们有没有姐妹? 当时我就在想:世人们啊!在你们都睡得很香的夜晚,在你们忙碌工作的日子里看似和平的社会里,你们是否知道:在邪恶的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里都发生了些什么吗?这个邪恶的江××流氓集团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这些恶警打着为党为国为人民利益的幌子,干着见不得人的事,干着祸害人民的事,干着损害国家形象的事。他们是国家的败类。 世人啊,不能说这一切与你没有关系,愿善良的人们都一起来谴责这些败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待他们的自有他们应得的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