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7日】(明慧记者卢欣然编译)10月4日,美国马里兰州国会议员斯坦尼-霍雅(Steny Hoyer)在国会的发言中支持304号议案,他说,在美国国务院《2004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关于中国的部分是这样开头的:“在本报告所覆盖的时间范围内,中国政府对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尊重状况仍然很差,尤其是对许多未注册的宗教团体和精神运动,比如对待法轮功的方式尤为恶劣。” 根据该报告,逮捕、拘留和监禁法轮功学员的行径仍在继续。拒绝放弃信仰的学员在监狱和劳教所里不时会遭受残酷的虐待,据可靠消息来源,他们甚至被酷刑和虐待致死。 据外国观察家估计,中国官方公布的被关押在该国劳教所的25万人中有一半是法轮功学员。 这项决议案呼吁中国政府立即停止骚扰、拘留、虐待、监禁那些行使其本国宪法所赋予的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合法权利的人们。 任何话也表达不尽本议案的重要性 - 因为保障宗教自由是和保障其他基本的人权和民权,以及发展民主息息相关的。 一个尊重和保护宗教和信仰自由的政府懂得人的尊严是与生俱来、不可侵犯的,它就更能够保障维护人类尊严的其它方面的基本人权,比如免受肆意拘捕或查封的自由、免遭酷刑和虐杀的自由。 这项决议案向中国政府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当其侵犯其本国人民的基本权利时,我们不会视而不见。我们要求我们在国际社会的伙伴都能维护最基本的人权 - 信仰自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