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29日】 一、去北京证实大法 2000年腊月27日,我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次日凌晨7点钟左右我来到了天安门,高声呼喊:“法轮大法好!”很快我被恶警带到了天安门拘留所,被抓的同修越来越多,每位同修到来我们都报以热烈的掌声。我们把尚未来得及打出的横幅悬挂在铁笼内的窗子上,恶警要進去摘,我们组成人墙阻挡,并背《分明》、《善恶已明》。恶警们撤出铁笼及走廊,到院里去了。当时师父经文《忍无可忍》已发表出来,在交流中我们悟到不能配合邪恶。 晚上我被分流到一县城拘留所内,被两个长相很凶的恶警带到一间屋内提审,诱骗我说姓名、住址。我坚决不说。他们要威胁我,当时我想,我还怕你们吗?他们要打我时,我想不该我承受的业力我一点也不承受。当时他们用橡皮棍抽打我的脚趾盖时,我觉着就像用棉花轻轻的给我擦一样,丝毫没有疼痛的感觉。在此过程中我一直给他们讲着真象,其中一恶警在椅子上睡着了,另一名恶警骂了我一阵后便不再逼我报姓名、住址,让我回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从贴身衣服内掏出缩印的《洪吟》,其他同修很吃惊,问我你把《洪吟》放在哪里来?我说放在衣服里。同修问:昨天那女干警没让你脱光衣服检查?我说:没有,只是让我脱了羽绒服。我知道了师父一直在看护着我,正是我身上带着《洪吟》,师父一直在保护着。经过交流,我们号内大法弟子整体绝食抗议,绝食尽管很难受,但仍集体学法,并把绝食的消息传递给其它号的同修。在2001年正月初二下午恶警再次提审我,问我为什么绝食,我回答有二个原因:“一是抗议对师父的诽谤。俗话说'一朝为师,终身为父'。我走上天安门,喊句'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没有影响任何人,只是为师父和大法讨回公道。二是抗议非法关押。我们按照”真、善、忍“做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并且《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上访的权利,你们把我们关在这里是非法的。”并和他们谈起江泽民以权代法、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迫害法轮功,当时那干警点头默认。我劝他要善待法轮大法学员,他点头。2001年正月初三早上,他们开车把我们送到车站,我顺利返回家中。 2001年9月份,一位同修与我相约到天安门用正念证实大法。启程时我发出强烈的一念:速去速归。这一念贯穿了行动的始终。在去北京的路上,我一直默念师父的正法口诀,到了天安门,我们打了横幅,喊了口号,迅速离开了天安门。安全回来,来去24个小时。 二、正念走出劳教所 2002年9月份,我被非法关押進劳教所。四、五个被洗脑的人围着我。我默背经文、发正念。当时背诵主要有《论语》、《真修》、《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大法坚不可摧》、《洪吟》,历经一个月不让我睡觉的迫害之后,陪着我的人逐渐减少到二个。又过了一段时间,由二个变成一个陪着我。恶警们基本上不再管我,我天天学法、发正念。并想方设法与陪着我的人交流,启发她们的善念,我的环境也宽松了很多。有一天,所长和我谈了话。后来医生给我量了血压,陪着我的人说要把我转捕。我知道自己还有未放下的执著,但无论怎样我都会坚修到底,结果还是那个人受恶警指使在吓唬我,我被转到别的大队。 在新的环境里,我开始思考自己未放下的执著。那到底是什么呢?是放不下孩子!我想到自己是为助师正法而来,为救度众生而来,众生当中何尝不包括自己的丈夫、孩子,他们只是众生当中的一员,只有我做好了,他们才得以救度。我若做不好,将置他们于何地!在那一瞬间,放下了对孩子的执著之后,体悟到放下生死是如此之易。那时心情很轻松,实际上只要能卫护大法,在哪里都是幸福的,丝毫没有高墙内外的感觉。在此期间我想方设法做其他人的反转化工作,恶警们把我视为眼中钉,想强制转化我,把我关進了禁闭室。那时我已发现窒息邪恶的一个很好办法就是大声背经文。恶警听到我背经文,便气得暴跳如雷,用她们的话说:我背经文是对她们的强大精神摧残。实际上是另外空间的邪恶受不了。当时我想,无论我怎样承受,绝不向邪恶妥协,所以无论她们怎么极尽残酷折磨我以阻止我背经文都无效。当时我也没想到能回家,只是想只要让我到车间劳动,我就做误入歧途者的工作,让她们全返上来。在此过程中,我用正念把恶警造成我身体的痛苦打到恶警身上,那些恶警时常喊嘴疼、脚疼等。直到有一次,她们勒得我差点背过气去,我开始全面不配合,并揭露她们迫害中使用的手段和违法行为。“邪恶是最怕曝光的”,很快她们把我送進了精神病院,两个月后无条件的把我释放回家。 回顾自己走过的路,我悟到真正的以法为师,证实大法中正念正行,就能全盘否定旧势力安排的路,真的是“弟子正念足,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