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琼 |
【明慧网2004年10月28日】重庆市大足县法轮功学员郑学琼因坚持信仰屡遭迫害,含冤离开人世。郑学琼,女,65岁,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中和街居委居民,97年春有缘得法修炼,半边瘫不药而愈,为人真诚、善良,对人忍让、宽容大度,很多人都在她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超常、美好。 99年7月,一场以谎言为基础的惨绝人寰的对法轮大法的迫害铺天盖地而来。郑学琼为了证实大法的清白,于99年10月冒着生命危险去北京上访,被大足县610的恶警李飞、周纪等强逼写不炼功保证,她毫不屈服,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到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她发出强大的正念,不能呆在这里,结果因体检“不过关”,劳教所拒收,又被退回县看守所,被敲诈勒索现金4000元才放回家。 2000年5月,郑学琼与同修交流心得体会,被再次非法关进县看守所,由于坚修大法又被恶警周纪勒索现金2000元,恶警周纪还接受家人500元才放人。 2000年11月,郑学琼在家做家务,又被邪恶之徒绑架到洗脑班,被非法关了半年多,又被勒索现金3600多元才放人。 大足县610恶警与居委的负责人多次对她家进行非法搜查和洗劫,派不法人员监视、骚扰、精神恐吓等,一个因修炼而恢复健康的人,在失去正常炼功环境、身心遭到严重迫害的情况下,慢慢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后来朝阳街派出所和居委的不法人员还伪造“三书”,多次去她家采取威逼利诱、恐吓等非法手段叫已卧床不起的她签字。最后,郑学琼不堪承受这些灭绝人性的迫害,于2004年3月含冤去世,江氏又欠下了一笔血债。 郑学琼只是一千多个被迫害致死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之一,用生命在唤醒世人的良知和正义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天理,真象大白的一天总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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