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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了解的中国监狱系统
文/广西大法学员
【明慧网2004年10月27日】以下是我了解的一些中国监狱系统的部分情况,大部分是我亲身经历的,有些是从同监舍的犯人口中听来的。

1、看守所

看守所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逮捕三大部分。行政拘留的比较轻,進去的人身上的东西象皮鞋、皮带是不用脱下来的。刑事拘留進去的遭到的待遇就差多了,一進去先要脱光衣服搜身,警察用钳子把衣服上所有金属的东西钳下来,包括拉链,把衣服搞得乱七八糟,但实际上这帮人工作马虎,经常钳不完,我还见过大衣绑带上的金属大扣子(半包香烟那么大)直接穿在身上進来的。

最好笑的是检查室门边有一个大箩筐,警察说是“垃圾筐”。一个被拘留的人進来,身上什么值钱的东西象金戒指、手表、皮鞋、皮带、项链等都是不能带進监舍的,这里的警察也不会象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帮你登记并装袋,而是叫你自己扔進“垃圾筐”里,说这些都是“垃圾”,有很多人身上几千甚至上万的“垃圾”就扔在这个垃圾筐里了。当然最后这些“垃圾”到底進了哪个“收垃圾人”的口袋就不言而喻了。我自己一双不错的跑鞋就是这样扔的,当时我就突然明白晚上夜市地摊摆了那么多所谓的旧鞋子的其中一个来源了(其他不外乎是火葬场倒的、别的地方偷的)。这些东西连警察内部其他部门大部分都是不知道的,我出来的时候派出所警察还问我:跑鞋哪里去了?

看守所里面卖的东西也贼贵,是市面上的最少两倍,还卖啤酒、香烟,都是假烟,看见那些人刚抽了一两支手指头就黄了。每个人進去因为都是光脚的--除非進来时穿的就是拖鞋,其他的鞋子都進“垃圾筐”了,有点钱的人就可以买那里的拖鞋,没有钱的就算在大冬天也只能光着脚走路,每天早上光着脚跑步操练,如果遇到下雨天真是苦不堪言。

伙食也很差,四四方方一块饭3、4两,几张青菜叶没油水,一星期加一次肉。有的人实在饿的不行,我见过饭刚一发下来才十几秒,我还没开始吃呢,他就吃完了,开始眼光光的看着别人吃。

这里也要做工。我遇到的是“穿灯珠”:就是把那些彩灯的灯泡下面的两根细铜丝穿过一个塑料底座的小孔,再用手让铜丝押平到底座两边。因为丝细眼小,很难穿,还经常刺伤手。这里的任务是一天2-4袋,每袋1000个左右,年纪大的人减半。很多人穿不完,就要晚上加班,直到穿完为止,穿到3、4点也是有的。不过一般有大法弟子在的监舍,大家都会互相帮助,很少有人独自加班。当时那里包括牢头在内的很多犯人明确说大法好,对大法弟子都很尊重。

逮捕那边的犯人基本上都是刑事拘留转过去的,听其他学员讲,和刑事拘留这边差不多,但是管理严格一点,因为是长期关押,待遇稍微好一点,东西也卖的不贵,也是要做工。

2、收容所

我们这里的收容所当时曾被用作“洗脑班”,这个班居然一办就是2年多!非法拘禁过大量的大法弟子。甚至发生过有人从这里被送去劳教,后来解教了出来又被放進这里,然后又被劳教的事情。

这里当时主要是关押卖淫嫖娼人员的,期限是半年至两年。问了一些進来人的收容经过,可见中国司法之混乱:有一个是年轻仔是开“摩的”的--就是开摩托车拉客,拉了一个客人去某“发廊”嫖娼,在门口等那个人出来,正好遇到警察抓人,一并收容半年;有一个是外地来作建筑包工头的,嫖娼被抓了,要他交罚款(一般要价是3000-5000元),他以为最多行政拘留15天,不肯给,结果收容2年。其实这里判多少年完全根据派出所民警的喜好,完全没谱。有时候因为要完成任务,根本就不提罚不罚款,直接就送收容所,当然这里面基本全是外地人,本地人警察不敢乱判收容,怕被家属找上门来。

这里也有做工,也是穿灯珠,种地、挑泥之类的,因为是行政处罚,所以活不是太重。

3、戒毒所

戒毒所我没進去过,但遇到進去过的吸毒者有很多,有在里面当“大哥”的,也有当“小弟”的,所以对那里的情况也有了解。

本市的戒毒所被吸毒者们称为“东南亚最黑暗的监狱”。里面完全是靠“人拳”来管理。狱警一般不直接管,主要是靠里面的“大哥”来管理。戒毒所里面不讲什么学习教育,只讲做工,为警察们赚钱。里面的任务高得吓死人。象穿灯珠,这里的任务一般是7包或8包,刚来的人通宵都穿不完是常事,穿不完就继续穿,不给睡觉,直到速度加快自己挣到时间睡觉为止,如果长时间都做不完,每天暴打也没有用,才考虑换一个工种。

“大哥”们是不干活的,每天的工作就是看“小弟”们做工,做不完的就自己打或者叫别人打,这里打人很重,“大哥”随时手边是拿着一根大木棍的。每天下午一定时间,大喇叭就开始放一首歌“将冰山劈开”,就是“大哥”检查工作的时间,谁做得不够多的,当场就打。有人去跟家属接见回来,买的东西大部份都孝敬给“大哥”,自己有时只能留一两包方便面。狱警对这些是纵容的,他们有时也“教训”一些不听话的人,里面曾经打死过人(警察和犯人都打死过人),但因为戒毒所每年有死亡指标,最后都是掩盖下去,内部处理,对外赔点钱了事。

一旦遇到上级检查,戒毒所就大作表面文章。平时根本饭菜没有肉吃的(要吃要用钱自己去加菜),这时就在每个人碗里放一大片扣肉,可恶的是事先对犯人们说:“不能吃!”上级检查完了,再一片片收走!有人实在饿得不行,因为没钱,几个月没吃过肉了,就把那块肉吃了。后果自然是悲惨的:一顿暴打,然后扔進水池里面泡,再放在烈日下曝晒。

法律规定戒毒期是3个月,这里是3个月家里来交戒毒费(3000元)就放人。家里不交的,就长期关下去,号称用做工来交钱,这样一拖有关到一年多两年才放的。

后来听说该戒毒所的所长两个儿子都死于非命,绝后了。知道的人都说是报应啊。

4、劳教所

顾名思义,劳教所应该是劳动和教育相结合,但中国的劳教所只有劳动,没有教育。用“干部”(这里的警察叫干部)的话说是:“用劳动来教育人”。其实完全变成了公安系统挣钱的工具。

劳教所对待大法弟子的方法网上已经有大量的报导,这里也差不多。干部表面上对法轮功很好,背地里玩阴的。也是有“夹控”,对不转化的学员24小时跟着,号称“监控”。但对修的好的弟子来说,很多都变成了朋友一样,基本不管,只是在有值班(劳教人员里指定的“保安”)或干部的时候装装样子。有的还帮忙传递消息,邪恶之徒看见这样不行就换一个监控,结果又是一样,我们这里很多弟子的夹控都换了十几轮了。其实劳教人员很多都知道那些恶警一肚子坏水,这里也留传一句话:“警察靠得住,母猪都上树。”

对不“转化”的学员,最常用的方法是不给睡觉。每天放到一间单独的小房子里面,由一两个邪悟者和干部对其洗脑,不管你听不听得進去,照讲。如果眼困就推醒你。据经历过的人讲,就有点像催眠,最后弄得你的大脑昏昏沉沉的,不能思考,听進去的都是他们那套东西,就很容易被洗脑。

女队那边还有不给喝水的,除了每天吃饭时的菜里的一点水分之外,平时不能喝开水。反正就是想着种种阴招来折磨人。直接打人的也有,不过都比较偷偷摸摸,怕被人知道。那些干部明里绝对是说没有的。

劳教所的工作种类很多:做彩灯,织毛衣,做布玩具,绣拖鞋,磨“宝石”,根据季节变化还有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工作。

上面说过的穿灯珠只是作彩灯的一个环节。彩灯是这里劳教所的主要业务之一。没见识过劳教生活的人哪里想得到每到节日到处张灯结彩,那美丽的灯具其实绝大部分都是中国的劳教人员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加工出来的?还有一些绣的很漂亮的拖鞋,布玩具,项链,珠串,一些器具用品上镶嵌的石头……。

劳教所做工也是分任务的,其标准一般以一个手脚中等的人的速度,从早上7:30做到晚上10:00左右能做完的量为一天的任务量。这样子手脚快的有可能下午吃完饭以后不久就能做完,而大部分人都是要做到晚上11、12点收工,后来听说是女队有人累死了,劳教所才下令不得晚于11点。

但实际上每个劳教大队有时是阳奉阴违的,经常偷偷的逼迫劳教人员加班。当时最惨的是“宝石组”,每天5点钟要起床,晚上天天做到2点钟,一连几个月,反正一个白白胖胖的人進去一个星期就不成样子了,又瘦又黑。就这样辛苦,大队长每个月都要在大会上说:我们队上个月总产值多少多少万,别的哪个队比我们做得多,这个月又要如何如何努力。

其实劳教人员们再如何拼命的去作。为了挣分,得减期,因为劳教所接的这种工非常廉价,所以平均一个劳教人员一个月拼死拼活做下来的工作只值人民币100-300元(视工种而定),可怜啊,中国的廉价劳动力!

加减期的问题:劳教所的加减期其实非常乱来,随便一个干部就可以找个借口加分或罚分,随便一张口就可以多关人几天。对于不转化的大法弟子,不法人员随意罚分,后来大家奋起反抗才有所收敛,但当时每个人都是被加了好多。还有加满一年不能再加的。

以上是一年多两年前的情况,不知道现在怎样了?写下来,主要是想给大家了解我们这里当时的一个普遍情况。

当日前一篇文章: 2004年10月26日大陆综合消息
当日后一篇文章: 明慧新闻简报(200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