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24日】说到团河劳教所,还是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那里的日常用语吧。 那儿管“储藏室”叫“窑房”,在储藏室拿东西、放东西叫“拿窑”、“放窑”,管“上厕所”叫“放茅”……劳教所警察就是这样用的(本来不想写这些,但为了说明问题,还是写出来)。 其实,不只是劳教所,北京的各看守所、各监狱的警察也都是这样用的。 一个警察告诉我们,“拿窑”、“放窑”等其实来源于东北的黑话,是土匪抢了东西后所说的匪语。如果这个警察说的是真的,那可真是“警匪一家”。那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警察在折磨法轮功学员时手段如此的卑鄙、下流。 刚到团河劳教所的时候,有个快到期的人对我说,“这里就是一个‘骗’字”。当然,骗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它们常说:“明慧网上说团河劳教所有四十多种刑具,你们谁见着了?哪有……”想以此来否定明慧网,从而掩盖团河劳教所的罪行,真是欲盖弥彰!团河劳教所大面积撤走电棍是在2001年上半年,是在二大队一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残,其家人因此上告到法院后才开始整顿的。2003年初因毒品问题整顿普教队时不也电棍、手铐、脚镣齐用吗?记得一次中午在操场整顿普教队时(二大队当时还在新楼),恶警倪振雄让东边房间的人都面向西,背对窗户,不让看窗外操场上发生的事情,到底是谁心虚呢? 下面就举几个典型的例子,让我们来看看团河劳教所在骗术失败的情况下是怎样折磨法轮功学员的: 1 不给饭吃 记得刚到调遣处时,一个警察对我说:“明慧网上说我们不给你们法轮功饭吃,这怎么可能呢……”。那个警察说的我没有考证过,但是,在团河劳教所的确发生过这种卑鄙的事情: 2003年2月,因几个普教队(劳教所把除法轮功以外被劳教的都叫普教)发生了警察在队内长期贩毒事件,明慧网2003年1月22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43192.html)报导的只是其中一个队的情况(同年2月,被明慧网曝光的七大队其普教竟被全体调离团河劳教所,一大队的普教却全体调往七大队),各普教队劫持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调回本队。 大法弟子龚坤是江西南昌人,中科院在读博士,约30岁,被捏造罪名劳教1年半,而且没有被告知劳教的理由,在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的情况下被送劳教。在团河期间龚坤曾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上诉,直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各法院均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借口而“不予受理”;在被劳教本身就错误的前提下,2002年底龚坤又被捏造事实非法延期十个月。龚坤刚从普教队调回二大队,因其不穿劳教服,二大队的副大队长倪振雄对其進行威胁,后来龚坤开始绝食。两天后龚坤不想再绝食,但二大队的恶警已经商量好了,要其在此时写保证书,否则就不给饭吃。就这样,在其绝食两天后,二大队的“人民警察”又连续三天没给他饭吃。 在这期间,有一普教不知恶警的阴谋,在听说龚坤不再绝食之后拿了东西给他吃,后来那个普教被恶警赵颖波教训了一顿。 在不给龚坤饭吃的第三天上午,二大队的侯队长带着龚坤去劳教所的医务室抽血,当龚坤问这位侯队为什么要抽血时,它却说不知道,只知道这是队里的决定;当龚坤问医务室的那名医生(兼警察)同样的问题时,它竟然也说不知道,它还说:大队送人来,让它抽它就抽。 原来,这是为下午的事情做准备的:下午,它们为龚坤准备了十多根电棍…… 事后,恶警赵颖波让王伟(邪悟者)和简爻(普教)出假证明,说是这五天每一顿都是龚坤自己不吃…… 恶警倪振雄在每次行凶之后,都习惯以流氓的口气对被迫害者说:“你告我去啊!你告我去啊!” 2 不让睡觉 张勤贵,河北邯郸人,约40岁,因在北京某大街发大法真象资料被非法劳教,在团河劳教所他在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三书”后,浑身长满了疥疮,很多人议论纷纷,有人说,谁传染给他的呢,疥疮这东西在二大队早就绝迹了呀;也有人说,以前有这样的,写了这些东西以后就浑身长疥疮。 张勤贵后来声明写的那些东西作废,给他作所谓的“转化”的人也觉得转化难以進行,那些恶警们有一段时间就没找人给他洗脑,而是采用了阴毒的另一招:让张勤贵天天“坐板”,就是在儿童椅上笔直坐着,两只手放在膝盖上,保持这个姿势不许动,不许闭上眼,否则,旁边的包夹(监视学员的普教)就要不客气了。 2003年“非典”期间,恶警们安排张勤贵在楼下一间平房的屋子里“坐板”,这间屋子只有一扇窗户和一个门,而且门窗在同一侧,不通风,屋子里有股味道很难闻,即使开了门也没什么改善。屋里除了一些杂物外,还有一面大鼓。即使是在楼上,也能听到从张勤贵“坐板”的屋里传来的鼓声,用张勤贵的“包夹”的话来说,就是张勤贵一闭眼的时候它就敲那面大鼓,没有警察的指使它敢敲吗?后来张勤贵被单独安排在楼上“坐板”,别人还没起床,就把他叫起来,到警察的办公室“坐板”,直到别人都睡了才让他回去睡。等到白少华等长期不转化的人被送往普教队折磨后,就把他安排在腾出来的一间屋子里“坐板”,恶警们让一个它们认为转化得很“好”的人给张勤贵做工作,结果那人和张勤贵谈后明白过来了,那人后来也成为恶警的一块心病。 2003年9月,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阴谋又开始实施了:恶警们把张勤贵转移到“团聚楼”(接见的地方)二楼的同居室,团聚楼在劳教所的南边靠近大门的地方,而二大队位于劳教所的北边,这样一来,就远离了二大队,队里就没人直接看见、听见它们行凶了。它们也知道自己干的是见不得人的事,就把房间的门、窗关上,窗帘拉上,用钉子钉上,甚至把门上方的通风窗也用厚布蒙住,用钉子钉上…… 就这样它们把同居室变成了行凶的场所(这样的屋子不止一间),在那里,它们对张勤贵软硬兼施,连续几天不让张勤贵睡觉之后,就大打出手,打人凶手有倪振雄、当时在二大队的患有肾病的姓李的警察等…… 它们也用同样的手段折磨了李万庆。当然,这也是得到团河劳教所某些“领导”大力支持的,否则它们也无法在团聚楼行凶。另外,恶警们虽然把行凶的场所精心布置了一番,但却懒得自己动手把犯罪现场收拾干净,而是找别人给它收拾(其中就有我)。 后来倪振雄威胁张勤贵说:这次所里的考核你必须给我过了,否则…… 倪振雄知道张勤贵心里的真实想法,不知倪振雄是为了奖金,还是它骗人骗成习惯了,或是二者兼而有之…… 倪振雄还真能骗!第一:它不但骗它自己,它也骗了它的上级,骗了 610,骗了××党,骗了老百姓,它一贯的谎言是“某某某在它的关心、教育、感化下彻底转化了”,这真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第二:它不但自己行骗,它还强迫被迫害者说自己“从没挨打”,警察对被迫害者是“教育、感化、挽救”…… 这些恶警真是骗人骗成习惯了:2003年7月,劳教所上级来检察工作,二大队的警察们都紧张坏了;事先它们就演习了一遍,让大家填调查表,以确定大家在这次检察中具体会如何表现,然后再选那些不会给它们带来麻烦的人在实际检察工作时参与填表。检察工作的那天下午,等到检察工作的人都走了以后,大家被带到楼下活动。这时,倪振雄松了口气,当着大家的面,露骨的说出了它的心里话:“总算把他们给骗走了!”(原话) 3 打人、电人 2003年7月的一天上午,二大队去洗澡。绝大部分人都穿着拖鞋,赵颖波(当时的副大队长)认为大家队列走得不好,洗完澡后带着一部分人去操场练队。后来它要李昕(北京人,27岁左右)单独练,李昕拒绝了它,并让它不要再继续这样,赵颖波当时很生气。刚好还有一些不练队的人从旁边经过,很多人都目睹了这一场景,后来李昕就被赵颖波单独带回了队里面对着墙“坐板”。 中午,大家被告知不许睡觉,过了一回儿,来了一些警察,手里拎着电棍。把架式都摆好以后,有一警察开始念所谓的《处分决定书》,说李昕“顶撞干部”云云,决定对他集训,念完后立即送集训队。 在出筒道门时,恶警们说李昕喊的“报告”声太小,让他重喊,李昕不从,然后就从筒道口传来了“劈哩啪啦”的电棍声,同时听到李昕喊“警察不许打人”,慢慢的,这两种声音越来越远…… 过了两个月,李昕回队了,单独住一间,另外还有几个普教当包夹,我们注意到李昕走路困难,两只胳膊老是耷拉着,有两个人搀着他…… 后来,我们都知道了:恶警赵颖波先后两次带着十多个恶警(其中有“攻坚班”的恶警田禹,二大队的恶警陈学士)到集训队,对李昕残酷折磨,拳脚电棍一起上,真正达到了让李昕“体无完肤”的目地。所以我们就看到了上面的那一幕…… 大家可能和我一样在想:你赵颖波充其量当时也只是二大队的一个副大队长,你在自己的二大队都没权打人,你有什么资格,有什么权力到另一个队——集训队去耍流氓,而且还带着一帮恶警去? 另外,集训队当时的负责警察怎么能让这群流氓上集训队去耍流氓呢?你的职责何在呢? 4 体罚 2003年8月的一天下午,天气非常炎热,我到位于筒道口的开水房去打开水,这是个大约 5 平米的小屋子,它的塑钢门总是关着的。我刚打开门,就感到一股热浪迎面扑来,烧开水的电热水器“咕噜咕噜”的响着,它要供应全队近百人的开水。 这时,我惊讶的发现里面阳辉(北京人,约30岁)正在儿童椅上“坐板”,还有一个普教(阎明)在旁边看着,我跟那普教打了个招呼,他叹了口气,说:“真倒霉!……” 过了一段时间,又一次偶然见到阳辉时,发现他走路一瘸一拐,后来大家知道了:原来是警察换了一种“感化”方式:改为让他成天站着,除了上厕所外就一直站着…… 5 践踏法律、骗人害己的劳教所警察们 以上事实发生时,蒋文来都在担任二大队的头子,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连普教都这样评价它:“瞅它那样就是一流氓!” 宋叶明:二大队的大队长,早已脸色发黑,已于2003年7月调离二大队。 赵颖波:这个副大队长心狠手黑,冬天它带着人在西楼進行所谓的“帮教”时,饭菜从伙房送来后,它不让马上吃,每次都是等到饭菜冷了以后才让大家吃。 赵颖波惯用的整人手段之一就是让人长时间蹲着,别人不蹲它就在人身后动手,用手把别人肩膀往下按,用脚从别人膝盖后面顶,强迫别人蹲下,它在这样做的同时还习惯于厚颜无耻的说:“这不是体罚!”它迫害张勤贵时就用了这招,但其阴谋没有得逞,张勤贵没有配合它,而是直接坐在了地上。 这个一贯把“教育、感化、挽救”挂在嘴边的警察在一次公开场合说话时露了馅,它说:某某某也是信彭三三的,但却从没和它聊过。它也知道这个某某某才是真正的走错了路,但只要其写了“三书”,自己能拿到奖金,也就懒得问了。 2003年10月,二大队和五大队合并,蒋文来、赵颖波等人调离,就连邪悟者也和普教一样,逢人就高兴的说“坏人调走了!” 不仅普教恨它,其它警察也一样,二大队的另外一个副大队长何昆就曾在公开场合说过:要把它指挥队列比赛得来的第一名的锦旗扔到筒道里去! 赵颖波知道自己除了整人、害人外什么也不会,就想混一个文凭,可是又不正经学,2003年四、五月间,它的几门法律课都要求写论文,它一想:二大队关了这么多博士呢,有中科院的、水利部的、还有不少大学生呢,虽说他们不是学法律专业的,但找谁来写还不比自己强呀,就这样,它经常找人代写作业。这在团河劳教所还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呢! 倪振雄也一样,多次找人代写法律作业。但它与赵颖波又有所不同,它经常以伪善的面目出现,常带人去打电话、借书,所以有些人认识不清,还当它是好人;其实,在背地里干坏事——打人、踢人、用电棍电人都有它的份。它喜欢看《曾国藩制人攻心之道》那本书,把书里讲的一些整人手段用来对付学员。 上面讲的是连法律作业也不做的、不懂法的警察,那么学法律出身的、经常给大家上法律课的警察赵子然又如何呢?有一次,深夜,一个普教找到正在值班的这位赵队长,说:“某某某要求睡觉”,它却回答说:“什么!没转化还想睡觉?!” 在中国首都的“现代化的文明劳教所”里,学法律专业的警察都这样对待法轮功学员,其它地方的其它警察也就可想而知了!大家也都看到了: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从来就没有讲过法律! 然而,中国的警察却可以随意践踏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从以上的事实可以看到,这些“人民警察”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国的法律,可是依然逍遥法外,怪不得它们敢一直胡作非为。就拿前面提到的在队内长期贩毒的警察来说,正因为它们贩毒,使得关到强制机构来戒毒的人又吸上了毒!这也正是中国政府宣扬的“教育、感化、挽救”政策的又一真实写照!按照中国的刑法,这些贩毒者早应该判死刑,但毕竟是“文明劳教所”里的“人民警察”嘛,传出去老百姓就都知道劳教所是怎么回事了,所以贩毒者只是被开除了事! 还有什么原因使得这些恶警敢在劳教所里如此行凶、迫害这些对大法正信的人呢?它们真的象它们自己说的那样信“马克思主义”、不信邪吗? 绝对不是!那它们信什么呢? 信鬼! 在团河劳教所呆过的人都知道:二大队(2002年迁往新楼,2003年3月底迁回老楼)在老楼的二楼,它的储藏室位于南面中部的一间房间,而和它同一栋楼(共三层)的另外两个队的储藏室却都在最西北角,劳教所警察经常把“整齐划一”挂在嘴边,是什么使得二大队如此“与众不同”呢?其真正原因就是这个队的法轮功学员也很少有人知道。 原来这里曾经闹过“鬼”,所以把这间房间和原来的储藏室对调,不再住人了。不信鬼、不怕鬼的话能这么做吗?因为明慧网是神圣之所在,所以这个有关“鬼”的往事就此略过。刚到这工作的警察可能不了解这件事,想了解的话可以问问在那儿时间长的警察。 以上列举的只是本人了解到的部分事实,了解得不太清楚的都没有写出来,如:李春元(中央民族大学讲师)和王国兵(中国水利部一名处长)都曾遭受非人折磨而不动摇:连续15天被剥夺了睡觉的合法权益。中途都因“转化工作”无法進行而被允许短暂休息了两次,因不清楚每次休息了多久,是十分钟还是半个小时?所以上文没有提及。(注:在以前明慧网的相关文章有过报导) 以上列举的部分事实,和整个团河劳教所不法恶警的所有犯罪事实相比,也仅仅是冰山一角。 在此建议其他从劳教所出来的学员把自己了解到的恶警犯罪事实继续揭露出来。同时也呼吁所有有正念的人,尽我们每个人的力量,共同来制止在中国发生的这场国家恐怖主义。 作者声明:以上是本人在团河劳教所的所见所闻,借明慧网一角发表;如有疏漏、错误之处,文责自负,与明慧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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