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23日】得法以来,受益匪浅。我经常面对面的向常人讲真象,一般来说,都是常人在某一件事上赞扬我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是师父告诫我这样做的。他们都比较信服。 但是,向身边的亲人讲真象就不大容易,比如说,遇事和丈夫讲(他不修炼),他就说:“我也不阻挡你修炼,可是你也别什么事都往法轮功上联系。” 2002年的5月份,老婆婆生病了,她有四男三女,财产有三间房,和她二儿子在一起住,丈夫排行老大,老三、老四都是自己盖的房,我和丈夫也是自己解决的住房问题。按常人社会的理,老婆婆生病或病逝,兄弟姐妹大家摊钱,我俩多拿些是完全可以说得过去的。但那样会引起一些争论,老人也会感到不安的。师父在《转法轮》中讲了:“做事先考虑别人。”我想,我是修炼大法的,凡是都应该在法上去悟。所以,我和丈夫商量,治病或者是病逝的费用,咱俩自己拿吧,免得兄弟们争吵伤了和气。丈夫同意了我的意见。 回家后,花了很多钱,把老婆婆的病治好了,有很多人来看老婆婆,在饭桌上,兄弟们赞扬我俩说:“大哥大嫂给我们做出了好榜样,我们也要这样做,孝敬老人。”亲戚们也都说:“全乡没有这样的,出事全替别人着想。”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是我们师父要求我们这样做的如果不修炼法轮功,我也不会这样做的。”也有的说:“看人家法轮功的,真是好人。”也有的说:“政府知道就抓,你可小心点。”我说:“好人不应该怕坏人,今天你们大家都知道我是炼法轮功的,有谁会想把我抓起来吗?抓好人的不就是坏人吗?有很多人就是为了替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抓起来了。”丈夫的姨也说:“我以前也炼法轮功,公安局的不让炼了,把身份证也给扣下了,说再炼就关起来,吓的我也不敢炼了,没干啥事,天天去看牌,啥病也都来了,整天不是这疼就是那疼,一年光药钱就得一千来块。那象炼功那时候,啥病没有。” 个人体悟,修炼大法,时时事事都要用法来要求自己,做的好向别人讲真象(特别是亲人)才能使他们相信,做的不好,你向他讲,他就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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