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20日】我叫黄立娟,33岁,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我将被迫害的主要经历写出来,做为控诉江氏集团的罪恶证据,并且呼吁国际社会解救千万万个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还人间正义。 我于2000年7月26日到北京上访,在国务院信访办,几个便衣听说我是法轮功学员来上访,立刻将我摁倒在地,拽我的头发,拳打脚踢,将我包内的大法书和上访材料抢去,强行将我拽上车送到长春驻京办事处。在办事处,当时还有一位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她因在天安门打坐炼功,被恶警毒打昏迷,被送到办事处后,一直躺在床上。晚上,警察让我们俩必须交出260元的返长春卧铺票。在火车上,我们俩被铐在一起,蹲坐在厕所旁的过道上。天亮后,才被叫到卧铺旁的桌子两边坐一会儿。 到长春后,我们俩被移交给市公安局政治二处的一名恶警。在出站口,这位老年大法弟子小声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正要回答,只见那个市局的恶警扬手就打了她一耳光,叫道“犯人不准讲话!”,周围的人都很愕然,60多岁的老太太仅仅因为问了一句话,就遭毒打!在市局二处,我们俩均被这个恶警非法判拘留。这个恶警,30多岁,后来2001年3月在兴隆山洗脑班,我因炼功被此不法之徒打过,当时它将我双手反剪,打我耳光数十下。 回到单位后,单位领导宋有(现已退休)逼迫我写诬蔑大法的材料,要挟我,不写不准上班。我当时没有顶住来自家庭和单位的压力,又受到几个从劳教所出来的邪悟的人的干扰,违心地写了一份材料,被迫在职工大会上宣读。我被允许上班了,但我一直为自己的行为痛悔,深深自责自己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痛恨自己。 2001年春节后,2月5日,我向单位交了一份声明,声明以前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即在压力面前所说所写)均作废,重新声明走入修炼。当时,宋有把我的情况向市公安局金融科报告,一小时后,我正在单位上班,被警察和单位保卫处的二人把我劫持出单位,非法押往派出所,在南湖派出所门口,我大声呼救不下车,与警察僵持,这时我爱人闻讯赶来,在他与警察交涉之际,我迅速借机挣脱,离开了。 脱险后,我不能上班,不能回家,因为警察还在继续抓我,我与几个同样是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一起临时居住在长春市临河街一处租来的房子内。 2001年3月4日晚,我因上明慧网站,被市公安局二处盯梢,一路跟踪我到我们临时居住处。这些情况是不法警察抓住我后在派出所审我时,一个警察向我透露的。 当天晚上8:30左右,警察以查户口为名叫门,我们没有回应,晚9:00左右,我们听到有大约十几个人上楼的动静,然后听到有人用钥匙开门声,我们知道此时处境危险,我们九个人迅速穿好鞋,冲到门口顶住门,不让警察冲进来抓人。恶警开始用铁棍子撬门,十多个恶警在门外撞门,双方对峙了大约二个多小时。在混乱中,大法弟子田秀兰(女,53岁,长春市羊草沟煤矿)和刘磊(男,25岁,长春市)二人从七楼窗户跌下致死。 晚十一点多钟,恶警撞开房门,将我们七人捆住送往临和街派出所,在派出所我们被逼迫脱下鞋子、外裤、腰带,铐在暖气管上,一个一个提审,拷打,逼问姓名、地址等。 至凌晨三点钟,我们七人被送到兴隆山洗脑班。在洗脑班上,我因炼功被市公安局二处的二名恶警毒打过(其中一名上文提过),另一名恶警将我铐在上铺床头,打我耳光,告诉我,马上批我劳教,还说经它手批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全市有二百多名。 2001年3月26日,我们七人除一名张姓男学员因在洗脑班炼功被送到看守所外,其余六人均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分别送到黑嘴子劳教所和朝阳沟劳教所。我和孙桂芝被送到黑嘴子劳教所六大队。 刚到六大队的第二天,恶警李桐、两个刘姓的队长就逼我写“保证书”,我不写,它们就5、6个人围住我,其中一人拿电棍电我脖子,其余的人围着我进行拳打脚踢,还欺骗我说:“我爱人与我离婚了,孩子现病重无人照顾,……”,如果我写了,就可以马上见到他们。这样一直折磨大约一个小时,才把我带回房间。当天晚上,我因拒写保证,罚我面壁站着,不让睡觉,至凌晨3点左右。 接下来的十多天,我几乎每天上午都要遭受恶警体罚,被叫到管教室挨打,每次大约一小时,回到房间后,恶警又安排数十个邪悟的人以“谈话”为名,逼我接受洗脑,这些邪悟的人每天采用“车轮战”干扰我,不让我安静。我拒绝听,或打瞌睡或有反对它们的言辞,它们立即打小报告,时时监控我,在精神上折磨我。 5月下旬的一天,我见它们又以对待我的方式折磨新来的大法弟子(对她罚站),愤而站起抗议!我被叫到管教室,矮个姓刘的队长问我:“教训新来的,关你什么事?”我说:“当然关我的事,因为她是大法弟子!”刘吼道:“这里没有大法弟子”我答道:“有,我就是!”刘一听我说,举起电棍向我电来。我知道它又要开始实行暴行了,我决定立即采取行动制止它们继续折磨我、打我。它们说我疯了,一边叫人取镇静剂,一边把我的手、脚捆住,放在旁边的沙发下靠着,高个的姓刘的队长开始大声讥讽我,我记不清它说了些什么,又使劲扭身反抗,它们将我摁在地上,强行注射药物,我挣扎着不让扎针,大声疾呼,直至精疲力竭。 后来,我记得被人抬回房间,铐在床上。临近中午,我拒绝吃饭,它们开始强迫灌食,一个人按住我的头,两个人按着我的胳膊,另两个人按着我的脚、腿,开始往我的鼻子里插管。我难受异常,拼命挣扎,眼泪、吐出的液体流了满脸、满身。晚上,不法人员又将我的手铐在床栏上睡觉,一连十多天才给解开,理由是防止我撞墙或自杀。 这次事件后,我的体重急剧下降,面容消瘦,一天仅吃很少的一点饭,胸口郁闷,象堵着一块石头一样难受。恶警不再打我了,但仍然安排邪悟的人干扰我。这样过了二十多天,6月中旬,我因病被家人接出,离开了邪恶的劳教所。 在六大队,恶警李桐和两个姓刘的队长,指使手下,不仅迫害我,还折磨迫害那里所有的大法学员。在那里,只要不写四书,不管是十五六岁的孩子,还是六七十岁的老人都得挨打。我亲眼见到:永吉县的刘吉慧被铐在禁闭室的铁栏杆上,强制灌食十多天,已不能行走,后因肝病住院手术;长春大屯李姓大法弟子,被折磨得不能自理,意识模糊,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在劳教所三个月的时间里,对我就象数十年一样漫长,在那个邪恶的环境里我常常为所见所听到的一切流泪。 出劳教所半年后,2001年11月我回原单位上班了。然而,2003年3月6日,我被清和街派出所叫去,恶警问我还炼不炼功时,我当时恐惧心极重,害怕再次被劳教,再次回到那个邪恶的环境,违心说了不炼功的话。后来,家人给姓丁的所长1000元钱将我保释出来,但我没有走好自己的路,留下了遗憾。我不想留下遗憾,我要努力把握好修炼的机缘,走好走正自己的每一步,做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不负师父苦度,对自己对众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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