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8日】河北三河市燕郊大法弟子张海霞,于2003年9月29日在北京发真象材料时,被北京西站分局恶警抓走。然后,在其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恶警于夜间对其家進行非法搜查,并撬锁把箱、柜等翻个底朝天。抄走大法书籍及材料。 直到11月1日,西站分局才通知张海霞的丈夫:张已被判两年劳教,关押在北京市女子劳教所五队。 11月5日,北京市天堂河公安局劳教内部医院打电话告知张海霞的丈夫,说让张海霞有病住院。 11月15日,张海霞的丈夫到劳教所看望她时,由张海霞的“责任人”、队长马静带到医院,张海霞由三个轻病号扶着出来,基本上不能行走,坐在一个凳子上腿一直在颤抖,腿肿的很粗。她丈夫要看伤在哪里时,马静立即把他拉开不让看。马和另两个医警站在面前监视不让他走近。 2004年8月19日,北京大兴区仁和医院又来电话,告知她的丈夫说张海霞有病让来医院签字。 9月11日,是劳教所规定的接待日。马、陈队长不接见,说要在医院看望病人必须病住满三个月才行。在她丈夫的强烈要求下才同意,他看到张海霞已瘦得皮包骨,绝食18天,腿在不停的发抖,说话有气无力,声音很小。 2004年9月15日,张海霞又被转送到唐山开平劳教所,现仍在继续非法关押。 北京市女子劳教所五队电话:010-60278899-5502/5501管理科5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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