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6日】辽宁省朝阳市大庙镇土城子村四组村民于秀玲,32岁,在1999年得法,于2001年9月14日在家中被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非法抓走,并非法关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关押的第6天,即9月19日早上8点,于秀玲从十家子看守所被带到龙城公安分局,当晚被迫害致死,黄殿相、孙旭是凶手,在于秀玲死亡的第二天下午,邪恶之徒才通知其家属,在死亡的第二天晚上强行火化。只有于秀玲的丈夫和其哥哥在场,其他亲属一律不让在场。 于秀玲的大女儿冯广静当时不满十三岁,现在由她的父亲冯殿祥抚养,在朝阳县大庙镇大庙中学读书(二年级); 二女儿冯磊在其母被迫害致死时不满三岁,父亲无法抚养,只好由三姑抚养。冯磊现已六岁,在朝阳县大庙镇老西沟村的姑姑、姑父家居住。 其姑父郭月福宅电话:0421-8785297手机:1389823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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