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5日】故事的起因缘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9月份收到一封署名“大法弟子”的来信,据说:2004年8月29日22时30分左右,霍市刑警队两警察驾驶警车在304国道阿拉坦大坝南2-3处,被对面一辆大货车尾部刮翻,两名警察白日吐、鲍钱国被甩出车外,摔在柏油马路上,当场死亡。 信中的内容大体就是不久前公安局刑警队的两名干警在出差的路上遭遇车祸身亡,信中详细论述了这两位被命名的所谓“优秀的干警”“荣获××的烈士称号”在三年六个月零三天前如何抓捕、残害大法弟子贾海英的“事迹中”表现的如何“先进”,如何有重大的“立功”表现,都加以详细的论述,特别针对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的邪恶种种恶行,警告它们要珍视生命,不要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不要置自己的家人和孩子于不顾,不要为了暂时的利益无知的迫害大法弟子,残害一方百姓,停住残害大法弟子的恶手,邪恶之首已经自身难保。 此举委实具有强烈震撼力,强烈的震慑了当地的邪恶之徒。其中尤为表现的更加突出的就是当地610办公室的万国清(此人一直作为迫害大法弟子的主力,一直站在迫害大法弟子的最前沿)听到此事后,急匆匆的约见一大法弟子,并告知:由于工作所为,并不是出于自愿,并不是真心想迫害大法弟子的,请不要记恨他的所作所为,不要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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