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1日】(追查国际报道)“洗脑”是中共实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专用手段。在这次持续五年的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的迫害中,更是运用到了极端。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全国开办了无数洗脑班。这些洗脑班使用不同的名称,如: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学习班、法制教育学校、教育转化中心、关爱中心等。本报告根据调查资料的来源会交替使用这些不同名称。 根据本组织搜集的可靠资料显示,专为转化法轮功学员而设的洗脑班覆盖全中国23个省(青海省暂无资料显示),其中,最大规模举办洗脑班的省份是:河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四川省、广东省、辽宁省、湖北省和吉林省。全国五个自治区中,除了西藏外,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自治区皆开办洗脑班强制法轮功学员洗脑转化。北京市和重庆市等直辖市各区开办多期洗脑班,遭迫害人数众多。武汉市、广州市和成都市等城市在全市大规模举办洗脑班,使这些城市成为迫害极为严重的地区。此外,发生洗脑班迫害致死案例最多的城市,分别是河北省保定市(至少5例)、山东省潍坊市(至少3例)迫害手段残酷、情节严重。 以山东省为例,全省至少9名法轮功学员死于洗脑班的迫害,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据不完全统计,全省17个地级市、31个县级市,普遍开办洗脑班,少数城市将学员送往邻近的洗脑班或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位于王村劳教所旁的洗脑中心),或直接送劳教所。例如青岛市610办公室于青岛市明霞路4号成立法制教育中心(洗脑中心),青岛市下辖五市胶州、胶南、即墨、平度、莱西市亦分别筹办洗脑班,其中胶州市位于张家屯的洗脑班迫害致死两名法轮功学员,并有多人被迫害致残,莱西市村民隋广西被莱西市610设于莱西辛庄的洗脑班迫害致死。 在市一级中,洗脑班又深入辖区街道及乡镇,例如迫害死亡人数居山东省地级市之冠的潍坊市,辖区潍城就设有七处洗脑班,分别是潍城区城关街办(位于城关街办职工宿舍楼,陈子秀死于此处)、于河镇洗脑班(于河镇司法所,玄成喜于此处被迫害致死)、望留镇洗脑班(位于望留街成人教育中心)、军埠口镇洗脑班(位于军埠口村民委员会)、杏埠镇洗脑班(位于杏埠镇司法调节中心)、符山镇洗脑班(位于符山镇敬老院)、大柳树镇洗脑班(位于大柳树镇委员会)。 可见这场迫害中,洗脑班遍布全国的数量和密度远高于监狱、劳教所和精神病医院,是这场镇压中行使迫害的重要场所。由洗脑班扩及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的事实来看,筹办洗脑班的指令明显来自于中央。 …… 下载传单(1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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