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日】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于2004年六月中旬起到八月,给所有辽源地区下属单位下达任务,分派每个单位抓若干刑事犯、在逃犯等,结果各个下属部门竟然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手无寸铁的法轮功修炼者,甚至大言不惭的喊出这样的话:“就法轮功最好抓!”这些抓坏人无半点能力的所谓公安人员,不但不能保证人民的安全,反倒成了人民安全之患。他们抓大法修炼者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好抓,还因为借这个机会可以大捞油水。 辽源公安局又给出规定:凡发现一个人有法轮功方面的物品够五样者,一律判刑三年;少于五样则每样罚款两千元人民币。要知道这个规定的邪恶程度,所谓“五样”其实是够五个数,比如:一本书+两盘磁带+两张小标语=5样,或者,两本书+三张传单=5样,等等。 而且恶警们给所有“挂名”的同修都提前开了非法搜捕令,它们一進门出示搜捕令后,二话不说就开始搜查,发现一点大法方面的东西就当场把人非法抓走。 在这次非法搜捕中,仅东丰县一地就有许多同修被抓: 1. 家住东丰县东丰镇的老刘太太,年纪已经70上下,几年前因出去撒大法真象传单而被非法判刑,今年2、3月份刚刚从劳教所里出来,由于在监狱中坚定修炼,有一只耳朵被打聋。出来后仍然坚定修炼,但在这次非法抓捕中,被犹大老杨头出卖,搜出几本大法书籍,而再次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2. 女同修岳春霞,40多岁,靠开小卖店为生。正在店中看书时,东丰县东街街委主任领着一群恶警突然闯進,搜出大法书籍,被判一年零三个月。 3. 东丰县和平镇双合村村民纪凤兰(50多岁女同修)和她的儿子(20多岁)被村内恶人李友田、马胜春(其中一人是村支部书记,因到她家敲诈勒索不成而恼羞成怒)举报到和平镇警署,在其家中非法搜查出大法书籍,纪凤兰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她的儿子后也被非法判刑,但在送往省城监狱时突然突发疾病,现在已经被释放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