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0月1日】法轮功学员黄国华是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茹家庄村人,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妻子罗织湘及父母都修炼法轮功。在江××集团迫害法轮功后,黄国华全家遭受了残酷迫害,妻子罗织湘怀孕三个多月,被迫害致死。黄国华多次被不法公安抓捕关押,于2000 年10月29日与2002年11月20日分别两次被广州市白云区“610”和海珠区公安局送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劳教折磨。其间被恶警和劳教犯人肆意毒打、野蛮插管灌食、定“死人床”和惨无人道的精神迫害。由于广州天河区及兴华街“610”迫害恶行被媒体曝光,“610”恐怖办公室四处追捕黄国华。 黄国华的妻子罗织湘(被迫害致死)、女儿黄颖黄国华在广州“610”恐怖办公室的追杀下,由于办理不了3岁女儿的护照,被迫独自逃亡泰国,目前处境危急,迫切需要“联合国难民署”或者其它政府与机构的帮助。下面是黄国华自述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受的迫害。 黄国华自述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受的迫害 我叫黄国华,32岁,是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茹家庄村人,曾在广州中山大学学习。1998年八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我妻子罗织湘,父亲黄佃青,母亲贺光荣都坚定修炼法轮功。自1999年7月20日江××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至今的这五年来,我及我全家都遭受了巨大的残酷迫害,我的妻子罗织湘和我未出生的孩子(妻已怀孕三个多月)被他们凶残的杀害了。我多次被公安抓捕,两次被非法劳教。最近不法公安又到处抓我。 1999年7月20日清晨五点钟在广州市天河区沙河燕岭路的广东省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大院内炼功时被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公安抓到派出所,遭受非法审讯和恐吓后,于当天中午11点30分左右释放。同年10月29日与妻罗织湘去北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城楼检查岗处,只因我们带有一本法轮功书籍《转法轮》,被非法带到天安门公安分局,登记完我与妻子的身份后,我被山东省潍坊市驻北京办事处的人员接走,妻子被关入在天安门公安分局的铁笼子,后被非法遣送回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拘留15天。 我被非法关在山东省潍坊市驻京办“潍坊之家”的104房。第二天凌晨5点钟,被潍坊市政府的一个副秘书长(不知姓名,男性四十岁左右)遣送回山东省原籍,戴上手铐,用汽车押我回去,在不准吃饭的情况下于下午2点钟到达潍坊市,临朐县公安局警察非法将我“刑事拘留”了近一个月,在看守所强制做苦工,被迫手工扒旧汽车轮胎上的橡胶,完不成繁重的任务还不给吃饭。后来向我父母勒索了3000元人民币才放我出来。 2000年10月29日晚,我在广州市南方医院的门诊大楼一楼发放讲清法轮功是如何被“江××政治流氓集团”污蔑诽谤、残酷迫害的事实传单时,被医院保卫科非法抓住,并疯狂的毒打我的脸十几分钟,我的脸都被打肿了、打黑了!当晚上我又被关到广州白云区同和派出所的铁笼子里,双臂被用手铐倒挂在铁栏上,直到10月30日的上午九点多才放下来。 30日晚12点多,我又被非法关入了白云区看守所,关押在A102仓,管仓警察姓杨,男性,当时约三十二岁左右。在此我一直被非法关了一百三十五天,于2001年3月15日被送去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劳教两年。 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我受到的精神迫害远大于肉体上的迫害,每天被强迫看、写污蔑法轮功与我师父的书籍、文章和录像片!明明知道法轮功与师父是正的、好的,却非得逼迫我说是“坏的,邪的”,受尽了良心的谴责,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如不写污蔑材料就无限期关押。还要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做摩托车喇叭,吃着有大量老鼠粪与尿的陈烂不熟的米饭。此时我妻罗织湘已怀第一个孩子十个多月了。在劳教所里还备受吸毒犯们的百般欺辱,这是劳教所二大队负责人教导员李国明交给吸毒犯的任务:随便辱骂或打我们炼法轮功的人。 我被非法关押了十四个月,于2001年12月30日被提前释放。因炼法轮功的人必须亲人来接才放人,我妻子的哥哥罗辑在来接我的路上撞车出了车祸,一辆桑塔纳轿车报废,人也住进了医院! 在2002年的5月份,我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被四处抓捕而到处流浪的妻子。此时我妻与在一简陋的卫生所于2001年5月18日生下的女儿分手已快一年了。2001年8月底,我女儿才刚三个多月,为了逃避“江氏集团”的追杀,我妻罗织湘只好忍痛将年幼的女儿由我母亲贺光荣抱回了山东老家,那时我父亲黄佃青已被临朐县“610”匪徒绑架去了洗脑班,遭受迫害。 2002年的11月20日,我和妻子刚刚团圆了半年,在广州市海珠区上冲村5巷5号201房内午睡时(中午12:30分左右)被闯进的村治安员非法搜家,不法人员以找到法轮功书籍为由,由海珠区南洲街派出所所长李志忠带另一个警察,将我与妻子罗织湘绑架到了南洲街派出所非法关押审讯,此时我妻子已有三个月的身孕了。 我们为了抗议绑架与非法关押,开始绝食,于2002年11月22日凌晨1点左右,我们被非法关入了海珠区看守所,我被关在A1─20仓,妻被关在B2─8仓。不法人员在11月24日开始强行灌食,在中国海军177医院一楼的急救室上午灌我妻子,下午灌我,有一个叫“唐颖”的护士用一个胶皮管从我的鼻孔里往胃里插,由两个犯人和三个警察分别按住我的四肢和头,插得非常难受,所以五个人都很难按住我,灌完食后,拔出的管子上满是鲜血!每隔两天灌一次,我被灌了三次。我还被关进了A─17仓(死刑仓)定在了里面的“死人床”上成“大”字形,长达十五个小时,后又定一只脚七天,大小便不能自理。 海珠区法制科副科长骗我说只要我按了指纹,就放我妻子回家,他们带我妻子检查后证实怀孕,不能再关押在看守所,说会将我妻交给妻子的哥哥罗辑。为了救妻子,我按了指膜,可是他们欺骗了我,将我妻子交给了“天河区610”的匪徒,更可恨的是在11月28日将我妻强行送入了黄埔洗脑班。 由于绝食身体太虚弱,11月29日上午,“610”将我妻送天河中医院输液。当时是在三楼,房间号不详,病房是套间,进去外间有两张床,一床我妻子住,另一张由监视人员住,里面的套间里有监视器,住有两个保安员和一个女监视员(是“610”系统的人)。在最少三个人看管一个据“610”讲已病危的人的前提下(还有我妻子病床上有摄像头监控)竟然从三楼卫生间的窗子里坠楼而亡。(详情见附件)而在此时(12月1日坠楼,12月4日死亡)我还以为妻子已平安回家了呢! 在2002年的12月29日我被再次判劳教两年,又送回了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当时是二大队副大队长毕德军接收的我,由于我不配合他们,也不蹲下,就被骗到了一个专门残害法轮功弟子的小黑屋子里,由三个劳教犯王峰、崔玉才、王延奎三个人一起上来疯狂的拳打脚踢,把我按在地上,用脚使劲的踩我的头,折我的手腕,几乎折断了,用肘捣我的腰,脚踢我的大腿。打的我都记不起当时的情景了,整个人像木头一样了,也不记得自己是谁?这是在哪里?也不知打了多长时间,他们打累了就停手了。 此后我才知道这是折磨大法弟子的专用房,共有5个小黑房,大约有十平方左右,满墙上贴满了污蔑我师父和法轮功的画和标语。在以后的六个月里,我不是在这小黑屋里渡过的,少的时候有两个人24小时看管,多的时候由5个人看管,只准坐一个小塑料凳上,不准自行随便站立、行走、说话,每天强迫看污蔑大法与师父的书籍、录像片!由于我承受不了酷刑折磨,违心的写了“决裂书”,每天还被迫写一篇骂法轮功与师父的所谓“感想”,违心的谎言、良心的谴责时刻折磨着我,当时真想一死了之,真正体会到了“生不如死”的感受。那时我天天在盼有个什么因素能使我立即死掉啊!可是法轮功禁止杀生,所以不能自杀。 到了2003年4月2日天河区“610”突然找到我,宣布我妻子死亡的消息,听后我几乎昏过去,天天盼着妻子平安,盼着快点见到我的孩子,却无法想到已是天隔一方了!妻已遇害4个多月了,当他们拉我去见妻最后一面时,我已无法认出朝思暮想的妻子了!“610”还诱骗我在“火化”书上签字,被我当场拒绝!并提出要见到我的亲属协商。他们只好同意在4月3日上午约十点钟,警察押我去接见室,见到了妻子的哥哥罗辑和姐罗织芬,由于我母亲是法轮功学员,就因此“610”不让我们相见。 “610”对害死妻子和孩子不承担一点责任,也不给任何赔偿,还说是“自杀”!如我再不签字同意“火化”,“610”就强行“火化”,还要威胁我哥“罗辑”,因他是交通警察,也威胁我,如不签就不给减期,还要加期,为了不再使我哥罗辑免受“610”的再次迫害,我无奈的签了字。4月5日妻子遗体火化后,可怜的母亲一手抱着我女儿,一手提着儿媳妇的骨灰回了山东老家,可是回来后,我的父亲黄佃青早已被临朐县“610”匪徒再一次抓进了洗脑班迫害去了。 从那后,不法人员就加到了五个人24小时看着我,就连上厕所也有三个人跟着,两边架着我。在那苦难的日子里我不知是如何过来的,只要我脸上一没有笑容,警察就找上来“谈话”,实际上是在威胁,我在遭他们随意迫害,妻子、孩子都被他们害死了,每天还得让我“笑”!天啊,他们这些警察是“人”吗? 我的一举一动被监控我的人都记下来,连晚上睡觉翻身次数多了都会引来麻烦,不法人员们说这是思想不稳定!后来我还要被他们奴役着做苦工,在2003年12月16日再次被释放。不法人员在广州随处跟踪监视我,我好不容易朋友帮找了一个工作,是一个“柯达”照相连锁店。由于我到处讲“610”是如何残害我妻子的事,他们非常惊恐,又要想抓我,我就提前一天在早上六点钟离开了此店。在2004年4月13日下午大约一点,不法人员突然来查封此店,抓走了三个大法弟子,还要抓此店的老板(投资人),最后此店被迫无法正常经营而关门,直接损失40多万人民币。 我在广州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由于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2004年7月份追查我妻罗织湘被害经过及凶手时,打电话追查广州天河区“610”及兴华街“610”,“610”恐怖组织又在四处抓捕我。因我的户口还是山东省的,我就秘密回山东办理了护照。经一旅游公司帮助签证,以旅游的方式于8月20日经香港乘飞机(航班OX203)来到了泰国曼谷,以逃避“610”广州邪恶组织的追杀。 如我再回中国必将面临极其危险的境地,我已有家难归、有国难投,迫切需要“联合国难民署”或者其他政府与机构的帮助。希望国际机构帮助正在遭受巨大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们,人们会记住你们的正义之举。 为此我不胜感激,并献以我最诚挚的谢意! 一个饱受苦难、急需帮助的人:黄国华 2004年8月23日于泰国曼谷 附录1:迫害我与妻子罗织湘的部分官员名录 迫害黄国华的人员: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所长:张 电话:86-20-8671 7141 副所长:周洋波 电话:86-20-8671 7141 教育科副科长:陈敏华 管理科副科长:陈立 电话:86-20-8684 1598 手机:86-138 2513 5312 二大队:(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 电话:86-20-8684 1593 教导员:李国明 大队长:周建宏 副大队长:何桂朝 副大队长:毕德军 警员:陈富民 黎伟成 卢为民 武某 洪某 迫害罗织湘的人员: 广州天河区“610”主任:刘某,电话:86-20-3862 2610 天河区兴华街街道办事处“610”主任:程地 电话:86-20-8830 1418,8722 6889 610成员:闫佳 电话:86-20-8722 6690 兴华街派出所专管罗织湘的警员:赖文辉 电话:86-138 0275 1813 罗织湘所在居委会名称:“金建苑居委会” 主任:阿娇(女)电话:86-20-8704 0756 副主任:莫穗铁(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之人) 电话:86-137 1066 8618 罗织湘原单位:广东省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 总经理:严业存,电话:(办公)86-20-8770 2488,(住宅)86-20-8704 1988,(手机)86-138 0888 8376 工会主席:李永科,电话:(办公)86-20-8770 2488,(住宅)86-20-8704 0450,(手机)86-138 0253 0323 人事部经理:宋强,电话:(办公)86-20-8764 9014,(住宅)86-20-8724 1911,(住宅)86-20-8704 0035 广州海珠区“610”王志能,手机:86-139 0306 0392 广州海珠区南洲街派出所所长:李志忠 警号:024430 电话:86-20-8420 4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