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6日】 杨总裁: 我的建议及目的如下: 请撤消劳动合同里关于法轮功的规定及撤回解聘我的通知。 事实和理由: 信仰跟工作并不矛盾。我本人信仰法轮功就是一个例子。我是2000年7月份来海丰工作,已工作3年半。工作上虽然没有作出突出成绩,但也是属于兢兢业业地工作的那种员工。虽然我信仰法轮功,但对海丰也够不成什么威胁,也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安全。就是说,信仰不影响工作。因为法轮功本来就是讲“真善忍”的,教人向善的,做事先考虑别人。也许,杨总您会问:那你唐爱翔为什么不信仰佛教或者基督教呢,她们也是讲善的啊?偏偏要信仰法轮功!那我想反问杨总您:既然都是讲善的,为什么偏偏要镇压法轮功?这是不是显得有点不理智? 法轮功部分真相 将法轮功定性完全是江××个人意愿所致。99年7月迫害之前,政治局常委很多人都是反对迫害的。在没有调查和研究结果情况下,99年10月,江××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公开诬陷法轮功,而后,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这完全违反宪法关于国家主席无权对任何重大事件独自定性和定罪的规定。至于后来的10月30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所谓决定中,并未提到法轮功,也就是说,这个能行使立法权、能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国家权力机关没有给法轮功定性。 电视报纸舆论工具造假污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天安门自焚案,该案已在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备案,通过中央台自己录制的画面用慢镜头分析,发现自焚中的刘春玲是被公安打死的(先杀人,后栽赃嫁祸),所谓的救火也都是导演好的,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还能唱歌(医学奇迹),天安门警察背着灭火器巡逻(您现在可去瞧瞧),不到一分钟将火扑灭(速度太快),脸都烧成了灰色的王进东而最易着火的头发没烧着(这难道不是带着假面具的丑角?)还有王进东标准军姿-散盘腿的打坐姿势(打着法轮功旗号的冒牌货)等等,其中可谓漏洞百出。 法轮功洪传世界。法轮功受到国外60多个国家的欢迎,1000多项褒奖。外国许多国家对法轮功表示了同情和支持,如(1)2002年7月24日美国国会全票通过第188号决议 要求中国江××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2)2002年7月,日本自民、民主、自由、保守四大党派的21名国会议员在东京成立营救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的超党派国会议员联盟。到2003年11月,救援活动征得13万名以上救援签名,并得到从日本国会到各市町村的270多名议员的支持信。被判处非法劳教1年半的金子容子于11月23日晨在北京期满获释。(3)2003年12月1日澳洲参议院通过了一项“营救澳洲人亲属决议案”,在表达参议院关注澳洲公民家属在大陆因修炼法轮功而遭迫害问题的同时,强调澳中人权对话要高度关注此问题。 迫害的极其残酷性。由于江××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穷),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其操纵下的军、警、特务、公安和610等,任意对炼功人抓捕,拘留,罚款,判刑,劳教。许多人被迫害得失去工作,学业,甚至家破人亡。迄今为止,突破重重封锁,在明慧网上报道出来的有名有姓的,已有800多人迫害致死。像咱们海丰公司,若加那么一条关于法轮功的规定,实质上也帮了江××一把,推波助澜参与迫害。 江××已受到美国、德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多国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等罪名起诉。全球公审江××组织已经在国际成立。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在全面追查帮助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帮凶。江××、罗干、李岚清及其他帮凶已被告上海外多国法庭。全世界已经掀起公审江××的浪潮。杨总,要是有机会,您可看看外国网站,或者出国的时候亲自了解一下。江××它自己已经没有了退路,这个邪恶之徒它知道自己将要面临的下场,所以不敢下台,死死地把住军权不放,但在人们认清了它的邪恶本质之时,他还能大权在握多久?这场迫害还能维持多少天? “善恶终有报”,可以跟您说句心里话,千万不要盲目参与对善良的法轮功炼功人的迫害,也许您不相信,很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在不同程度遭到了报应,我告诉您这些也是为了您好啊。您是位社会地位较高的人,见识也大大高于普通的人,您一定知道很多象您这样的人都在利用自己优越的条件帮助困难的人们,用他们的话叫“行善积德”,您自己也说钱也挣够了,那么人生在世还图什么呢?不就是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吗?但是您可知道参与迫害善良会给一个人及他的家庭带来多么不好的后果吗?其实历史是可以借鉴的,文革时期有多少人依照所谓“上面”的指示迫害善良,最后不还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也许有个别人暂时逃脱了,但谁又能逃脱上天的眼睛呢? 要知道这所谓“上面”的指示只是某个人的意志,是正确还是错误,我们首先要用良心衡量一下呀! 谁能保证“永不翻案”呢? 公司对法轮功的歧视与迫害的做法,将对海丰的声誉产生负面的影响。 我们公司做的是日本、韩国、香港和台湾等地区的国际货物运输,而法轮功在日本、韩国、香港和台湾都是合法的。我想,目前互联网这么发达,信息传播这么迅速,海丰公司对法轮功歧视与迫害的做法很可能迅速传播到这些国家和地区,从而使海丰的声誉受到影响。因为这些地区的人们对人权是十分看重的。 举个例子,2003年9月,玫琳凯化妆品公司中国分部也是象我们公司一样,要求在职及新进员工必须签署一份“行为规范承诺书”,明确表态不炼和不支持法轮功,否则将失去公职。这个公司的做法在国际受到很大的谴责,后来,玫琳凯公司在了解了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后,于2003年11月份毅然撤消了要求员工签署承诺书决定,事实证明取消这样的规定对公司不会有任何的影响,反而是赢得人心与声誉的机会。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郑重请求公司撤消劳动合同里关于反对法轮功的规定。说实话,不会每个人都修炼法轮功的,个人相信什么是人的自由,就象有人相信金钱万能。法轮功也只是让人向善使人强身健体,不应该受到歧视,更不应该受到迫害。同时,说明一下,我本人希望能够留在海丰继续工作,请公司不要因为我修炼法轮功而解聘我。 我知道杨总裁面临的压力很大,因为镇压是从上面强压下来的,但我知道也相信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请杨总慎重考虑,切莫助纣为虐。 唐爱翔 200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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