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4日】在广东三水劳教所里,信仰和人的尊严是没有保障的。恶警们迫害大法学员的借口是“所规队纪”,其实也都是恶警们搞出来的把戏,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查。都是它们说了算。目的都是在限制人身自由、信仰自由,消磨大法学员的意志。它们那个人不高兴了,生气了,说道理说不过大法学员,就套上一句“不服从所规队纪”,就可以进行体罚、迫害了。通常的迫害----敢在公众场合公开的体罚形式有: 1、顶着烈日或寒冷在露天地上连续站立十几个小时,不许动。 2、在炎日或冷天,连续跑步半天或整天,不叫停不能停。 3、连续蹲几个小时(一只脚前一只脚后,脚尖着地,两手放在大腿上),蹲得双腿发麻,发软,酸痛无力,站立不稳。 4、辱骂、刁难、挖苦。通常是几个恶警同时‘围攻’一个大法学员,根本不顾及人的尊严,人的基本人格。最难听最损德的话都骂出来,还有拳脚再加上高压电棍。 5、经常播放反面光碟,以图洗脑,但谁都不会相信。 6、做手工,看电视等,都是以集体形式笼在一起不许单独行动,以限制人身自由和消磨学员意志。 这是一般的体罚形式。恶警认为,只要不太恶,不太过分,在公众场合干,也不算什么,因为它们有上级指示,在支撑着,这是它们自欺欺人的表面理由。其实它们是心虚的,也很害怕,害怕真实的情况被外界知道,害怕曝光。而更加严重地迫害情况,它们在暗地里进行,转移到其它地方(分所)去了。 禁闭和“攻坚基地” 禁闭:将大法学员隔离,带到别的地方去施压,强行用刑、拷打,用1万伏的高压电棍电;使用拳脚;把学员关在一个小笼子里,立不立,坐不坐,半蹲着,吃喝拉撒全在那里面;不许睡觉;……恶警实行轮班制,日夜轮番地对学员进行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 “攻坚基地”:恶警们为了达到上级指示要求的转化率和秘密文件指示,声称打死也不怕,有法律保护,那不能算它们的罪。(这话是指张青美在公众场合公开对大法学员说的)它们有了支撑和靠山就在三分所那地方,另外建立了一个“攻坚基地”,专门用暴力来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场所。从而邪恶干警变得越加疯狂,明目张胆,邪气高张,没有人性、残暴,而且这个基地是长期的。 2002年的11、12月份和2003年的2、3月份,它们实行了两次迫害: 迫害的方式:凶狠的拳打脚踢,万伏高压电棍,手脚铐着拧、扭、勒:尖利之物刺破手指,铁链悬吊铐打;坐钉板、死人架(双手和脚分开绑着成十字形);铁棍、木棒狠打,不许睡觉;两手往两边绑在大沙包上,然后拳打脚踢,用布蒙住头猛打;抓住头发猛打;用高音喇叭掩盖惨叫声,唆使和胁迫其它劳教人员对大法学员行恶……不尽枚举。恶警也是轮班制、日夜对大法学员进行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摧残。 参与迫害的恶警:*张青美(原大队长)、*陈瑞雄(原副大队长)、*犯青平、*卢金虎、邱剑文(原副大队长)、张武军、曾庆平、温志光、周泽华、何晓东(现任大队长)、姓曾的分队长、姓黄的干事、杨玲(女)、还用后来新调入的20多个后轻干警(有的刚毕业就分配到那里帮凶、行恶),总共参与的干警约有四五十人。(其中:标有*号的恶警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而被调走) 被迫害的大法学员有:李源东、曾流明、陈敬平、陈炳贵、陈金科、林凤池、杨杰东、曾广星、孙洁丰、刘国华、林勤荣、刘方飞、粱计彭、吴洪较、吴邦法、邹昔桂、谢纯锋、谭俊辉、许建顺、冯棣见、谢文界、吴海波、杨楚强、杨光……不尽数列。(有的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了三年、两年、甚至被迫害两次、多次。有的被打得变了形,肋骨被打断两次,头被打得肿大、浑身青肿块,不能走路、有的还在住院。) 荒唐可笑的几件事: 1、“非典”过后,恶警们上级有人下来拍录像,恶警戴上口罩,临时强迫大法学员做几个运动场面,以供拍录,好向外界宣传——它们在‘非典’期间是如何‘关心’学员的!向上级汇报请功——如何紧急防预!其实,都是虚伪的形式,多么擅于做假。 2、凡是有外界什么人或什么上级人物(总所)要来参观或检查,必事先要求大法学员把整个环境卫生搞得干干净净,事先要求学员坐得整齐,以等待参观或检查。以示一片 ‘安详’,多么会欺瞒外人和上级。 3、凡是省局司法厅或有身份的人物来检查,必事先要求学员搞好卫生后,把所有学员关在屋子里,并用锁头锁紧,还叫其他劳教人员盯住、看管好。多么心虚,怕丑恶之事曝光!怕学员向那些人讲真相! 4、有一次找我谈话,里面有四个干警,在争论这个月的工资有多少,奖金有多少?又有多少个(学员被迫害)转化了,上面又给升工资,发奖金了,说话那样子很得意,还窃喜呢!钱数一定是丰厚的啦!那付嘴脸,也不为自己的罪恶而后怕?金钱、地位、政治资本使他们完全失去了理智,失去了良心与人性。也是他们能迫害法轮功及学员的唯一动力。真是可怜,不为自己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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