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29日】我和丈夫都是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2001年10月9日,我一家人正在家里做生意,片警漂旭辉带了几个人让我和丈夫到派出所去一趟,说是怕我在十六大期间去北京上访。然后他们不由分说直接把我和丈夫送进了看守所,无理关押16天。10月9日当天半夜,在我和丈夫都被带走的情况下,我的生意摊子和孩子就被恶警扔在大路上了,是好心人帮着弄回去的。等我们回来时,暖气冻坏了5片,四轮子也冻坏了。片警随意就可以关押法轮功学员,三次把我们家拆散。 片警漂旭辉还不时地去我家翻东西,有一次把服务员的兜子拿走了,里面有350元钱,兜子要回来之后,钱没有了,漂旭辉说没看见。 2003年正月初五,派出所片警漂旭辉和藤姓警察将我从家中劫持到派出所,进门就把我铐上。所长陈长林抓住我的头发使劲抽打我的脸,片警飘旭辉更是大打出手,打得我眼冒金星,无法睁开。我忍着痛,问他们为什么打人,他们说我去北京上访了。说着就拿来电棍,把我按在地上,掀起衣服三个人在我身上乱电。电了一会,说这个电棍电不足,就又换了一个。陈长林说:“我有26根电棍,不怕你不承认,我是武警出身,最会打人,男的比你硬的都得开口说话,我就不信你铁嘴钢牙”,它扬言直到折腾我到承认了为止。这时,我的脸已被打肿得很厉害,无奈只得按他们说的重复一遍,他们记录下来,就成了“事实”。陈长林说:“给你送看守所半个月回来后你马上搬家,别在这个片住了,买卖也不能在这做。” 在此之前,派出所所长陈长林就公开对我说:“到节令我就把你抓起来呆几天,过后再把你放出来。”他们就是怕我为法轮功上访,就随便找理由屈打成招,把我关押起来。结果我被看守所关了80天,又判非法劳教三年,把我送佳木斯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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