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28日】原潍坊610头子宋继武与潍坊劳教所秘谋,于2001年3月15日,利用潍坊劳教所的恶警与犹大这两股邪恶势力,在潍坊劳教所内举办了一个迫害潍坊市大法修炼者的洗脑班。先后有100多位修炼者在这里受到过残酷的迫害。他们是(名字不全): 王丽萍、于胜河、付青霞、战海港、陈振东、宋挺山、李同祥、商美元、杨文兰、王世芬、张惠贞、李明之、李承栋、周江媚、潘秀梅、杨雪梅、杜秀花、吕风臻、周国玲、牛桂兰、亓淑英、亓淑贞、刘丽丽、杨桂兰、王爱芹、孙克秀、李瑞兰、王爱玲、李桂花、刘桂香、王艳霞、王艳美、冯希芹、王洪范、王德勤、夏爱香、张成玉、王福生、孙淑云、徐庆瑞、张巨武、张丰华、陈淑芬、郝瑞英、李瑞梅、刘树英、刘金城、李庆孔、李祥荣、赵延华、张玉香、张文刚、邢兰英、刘翠花、刘花英、王月新、高广成、王福英、徐惠芹、刘秀兰、张文东、周瑞香、邱全普、宋志兰、白秀英、郭素萍、宋翠文、张 敏、王安民、刘星莲、郭素芳、孙玉芳、李丽光、李良宝、刘良启、庞新莲、宇美霞、赵青州、史文英(2次)、张义城、田瑞臻、王怀芹、王东林、张鸿博、谭继先、付文远、郭 敏、张东林、郭宪新、李正修、李桂芬 该洗脑班由副所长邹锦田直接参与,二大队的大队长丁桂华直接布署迫害,副大队长徐士敏具体负责,恶警朱伟乐、刘建光、宋某、刘某等参与。 迫害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限制人身自由。凡被绑架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严密监视(室内设监视器),行动被限制。每一位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要有一到二名“陪护人员”(通常是本单位的同事)实施24小时监视。走一步跟一步,不准到其它的房间去,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传递信息,连看一眼都不行。 2、被绑架进入劳教所后,首先由恶警强行灌输歪曲诬陷大法的谎言及“不转化就判劳教”的威胁言论。接下来犹大反复灌输自欺欺人的谎言。 3、不写悔过书之前一律不准睡觉(有的连续五六天不让睡)。恶警与犹大轮班连轴转,多种形式反复洗脑。 4、直至法轮功学员折腾得神志不清时,再诱迫他们看诬陷大法的录像。 5、亲情折磨。对于坚定的大法学员,恶警们在摧残本人的同时,唆使大法学员的亲人给学员写信,用亲情施压。 6、强行灌食。有的炼功人对恶徒们的暴虐行为以绝食表示抗议,他们便采取强行灌食进一步实施人身伤害。 7、疯狂敛财。被非法抓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交纳生活费、住宿费、转化费等,少则几仟元,多则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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