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2日讯】1999年江××犯罪集团残酷镇压法轮功以来,我作为法轮功学员,三次被非法拘留;两次非法抄家;2002被判劳教三年(送马三家检查身体不合格拒收);2003年被单位非法开除公职。下面就将我被迫害情况记录如下: 一、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1999年10月30日,我被建昌县公安局恶警以强加的罪名,绑架到建昌县看守所,非法关押5天。之后又被关押到建昌县行政拘留所10天。在这期间,警察用各种手段逼我写保证书放弃修炼。后来,逼迫家属交1000元押金才放人。当时说一年后退还,可至今未退。 二、酷刑折磨 2000年12月26日上午10点多,建昌县公安局镇南派出所警长李红和一恶警用欺骗手段将我带到派出所。政保科长李淑霞指挥恶警毒打我。恶警上来就是一拳,让我双腿叉开,半蹲着,两臂平举,稍一变形就用警棍毒打。一恶警还用脚踢我腿弯处,一踢一个趔趄。恶警们边打边骂, 脏话不堪入耳。李淑霞在一边加油鼓劲,所长刘文学漠然地看着这一切。打我的有六、七个恶警,打得最凶的是镇南派出所的指导员马良长、警长李红,还有一个不知名的高个子年青恶警。如此打还不过瘾,马良长疯狂叫嚣:“拿绳来,不信我就治不了她!”一边上绳一边辱骂。(注:上绳是一种酷刑,把双臂交叉反绑在后背,用力上提,然后用细绳绑住,再把绳子绕过前胸,反复紧勒好几道。此酷刑可导致末梢组织坏死,甚至残废)马××生怕绳子勒得不紧,用胳膊肘用力往下压。就这样,我被折磨了将近7个小时,之后将我关进看守所。 第二天,我发现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几乎没有好地方。连同屋的犯人都说:“他们真打呀,太狠了,你们又没犯法。”这次我整整被关押两个月。 三、非法抄家 2000年12月20日晚9点多,公安局恶警曹文桐、胜××、耿××等,共五人强行闯入我家,无任何缘由非法抄家。我质问恶警,他们根本不理会,说这是执行上级命令。几个屋都翻遍了,最后连孩子的房间也不放过。孩子那几天正感冒、发烧,他们的土匪行径吓得孩子躲在屋里直哭。 四、强行绑架洗脑未遂 2002年9月5日早5点来钟,镇北派出所恶警连敲带踹我家门,欲绑架我进洗脑班。响声震得全楼都听见了。邻居们都被惊动了,都出来替我说情,说:“……你看我们楼道这么干净全是她打扫,谁家有困难她都热心帮助。……”恶警还是不走,又打电话联系。不一会儿,政保科长李淑霞、恶警钱凤德、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县长田树怀、国税局副局长周凌都来了。政保科长李淑霞说:“李冬梅,你把门开开,兴城办个学习班,让你去学习几天。”我问:“让我学什么?是想让我‘转化’吧?我修炼本身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你让我往哪儿转哪?……”他们根本不听,一个劲儿叫嚣让开门。有个恶警说:“你以为不开门,我们就没办法吗?撬也给你撬开。”他们还威胁要把消防车叫来,从窗户往里钻。最后在我的强烈抵制下,他们未绑架成,留下两恶警看守。我趁机走脱。 五、非法劳教 2002年9月25日,我正在单位上班,北派出所长张士军、指导员高明海带四、五个恶警闯进我的办公室,不由分说强行将我绑架到镇北派出所。我质问恶警:“凭什么抓我”,他们说:“是局里下令让抓的,我们也不知为什么。”不一会政保科的钱凤德、曹文桐都来了。钱凤德手里拿着单子让我签字,并告诉我:“你被判劳动教养三年。”我据理力争,他们无言对答,野蛮地将我推出门外,送往看守所。我用力高呼:“法轮大法好!”恶警钱凤德疯狂地扑上来狠狠地扇了我一巴掌,当时打得我眼冒金星、口角流血。马路对面卖菜的还有许多行人都看见了。 六、绝食抗议非法劳教遭野蛮灌食 在看守所,我绝食抗议。五天后,被强行押往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在劳教所体检时,有一项化验带四个“+”号,劳教所拒收。李淑霞不死心,求着劳教所将我收下,甚至愿意多出钱。又打了好多电话,找熟人帮忙,又打电话给建昌县委书记田树怀,田树怀也四处托人。他们的目的就是想让劳教所收下我,达到进一步迫害的目的。但他们未能如愿。有个医生说:“没见过你们这样的,人家都托人往外整,你们却托人往里送,不可思议。” 第二天早晨临行前,李淑霞为发泄私愤,强行给我灌食。我为了不让他们灌,趴在床上,双手紧紧抓住床头铁柱,不松手。恶警叫来四、五个凶神恶煞般的男子强行将我手掰开,将我翻过身,双手分别用手铐子铐在床头上。恶警钱凤德整个人全坐在我的双腿上,痛得我感觉象折了似的。另外几个人分别按住我的头、胳膊和脚,使我一点儿都动不了。然后用粗塑料管子从鼻孔粗暴地插进喉头,那种滋味说不出的难受,极度的恶心、干呕加上恶警的压迫令我几乎窒息。插进去的管子两次被呕了出来。尽管这样,他们仍不罢休,继续灌,第三次灌了进去。他们用这种野蛮的方式迫害我,达到发泄兽性的目的。 回到本地后,他们又把我关进看守所,我继续绝食抗议,看守所也不愿留,实在没办法,他们才放我回家。回家后的第二天,我的手背就肿了起来(因打点滴时有针眼,灌食时被手铐子勒的),肿得象馒头似的,握不上拳头。整整肿痛了两个多月。 七、被非法开除公职 2003年8月26日凌晨,建昌县公安局恶警在“610”的操纵下,绑架法轮功学员进洗脑班,我当时没在家,所以没被绑架着。“610”头目钟继祥在洗脑班上叫嚣:“李冬梅躲避‘学习班’,非开除她公职不可。”洗脑班结束后,钟继祥伙同公安局、政法委,联合葫芦岛市“610”、市政法委,给葫芦岛市国税局领导施加压力:如不开除我,威胁要摘掉市国税局精神文明牌匾。就这样葫芦岛市国税局、葫芦岛市建昌县国税局领导都怕受牵连,就借故,找理由,昧着良心将我开除了。 不仅如此,自1999年7.20以来,我的单位——建昌县国税局,也多次对我迫害:1999年末将我党员除名;2000年给我降级处分(工资降一级);2001年该长工资不给长,年底公务员考核,因我修炼法轮功,他们给评定“不称职”;2002年因修炼法轮功,延期考核(到2003年7月才考核);2003年因修炼法轮功从局机关下调税务所;2003年9月末因未参加洗脑班被辞退回家。 以上这些事实还不是我被迫害的全部。四年多来,我的丈夫、儿子、姐姐和我的亲人在精神上承受的迫害比我还大。这四年多他们没过上几天安宁日子,整天提心吊胆,不是抓人就是被抄家。这笔债是江氏集团及其帮凶永远都偿还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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