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15日】2003年11月3日,中午11点左右,只有我1人在家。正准备吃午饭,听到有人敲门,于是我打开门。原来是街道办事处的人。此人进来,紧跟着又一个穿便衣的小伙子也进来了。(后来才知道此人是派出所的人)。最后进来的是管段民警和另外一个不认识的人。这帮人进入我家,立刻凶相毕露,把我放在外面的《转法轮》和一盘讲法带抢去,在抢的过程中,这帮坏人踢坏了我家的木门。接下来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就要我收拾衣服去派出所。我不屈服,他们就强行抓走我。我告诉邻居,我要是死了,就是被他们害死的。 到了府青路派出所,恶警们又要照相,又要搜身,还要审问,我坚决抵制。他们就派人轮流守我。在整个过程,我坚持不停的发正念。到了晚上8点过,他们强行把我送到治安拘留所,要拘留我15天。我根本不承认这一切。这不是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环境,是邪恶在迫害我。于是我用绝食绝水的方式抵制邪恶。 当绝食绝水到第4天时,拘留所所长派人把我送到第一人民医院要给我输液。我不配合,没输成。绝食到第5天时,拘留所的恶警找了一位口腔医院的医生给我灌食。并叫那些犯人按住我的头、手、腿。当那个医生把管子从鼻孔插进胃时,我感到气都喘不过来,不停地干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然给我灌了盐水和牛奶,隔了2天,恶警又叫这位医生第二次给我灌食。这次灌的整个过程,拘留所进行了摄像。又隔1天,这位医生第3次给我灌食,灌完后,这医生说了句“你太坚强了。”犯人们都劝我吃一点东西,否则还会被灌。我告诉他们,我回家才吃饭,我死都不怕,还怕灌吗?然后给他们讲真象。这期间拘留所曾多次打电话给派出所要求把我接走。当绝食到11天时(11月13日)拘留所的两个恶警和两个犯人又把我弄到第一人民医院强行输液。当天晚上7、8点钟,在师父的慈悲看护下,我又回到了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