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13日】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一九九九年七月初,是我一生中最幸福、最难忘的岁月,我喜得法轮大法,我的心灵和身体得到了净化,溶入法中同化“真、善、忍”宇宙的特性,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一个好人。 然而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发动了全面迫害,我于2000年10月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7天后,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女子劳动教养所两年。 在那里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和毒打,劳教所管教用电棍电打我,把我的脸打得青肿,强迫我放弃“真、善、忍”的信仰,不让我睡觉,用超强度的劳动折磨我。一位同修因不放弃“真、善、忍”的信仰,每天早上一上班,恶警就用电棍电击她,仿佛是他的工作程序。 2002年10月我被释放出来后,派出所仍没有放过我和我的丈夫,恶警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来强迫我丈夫向他们保证什么。在恶警的威逼下,在欺世谎言的诱骗下我丈夫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不但不理解同情我的遭遇甚至殴打我。好端端的家不得安宁。 我的姐姐和我的妹妹在家里呆着被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判劳动教养3年。我母亲的家里被恶警非法抄家,录音机都被他们抢走了。我的外甥女6岁那年因她的母亲被非法送到劳教所关押3年,她幼小无人照顾,被送到她奶奶家照顾。后来她的母亲回来后,一次偶然的意外发生了:她奶奶家的柴堆着火了,她抱着她的母亲大哭说:“妈妈:警察会不会把我们抓走?”仅仅6岁的孩子,在她幼小的心灵深处所谓“人民警察”的形象是多么可怕。 这场悲剧的发生给我和亿万修炼者及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造成这场悲剧的元凶江××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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