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12日】我是山东招远大法弟子。有幸在1997年5月份得法,修炼以后亲身体悟,证明“法轮大法”是一门博大精深超常的科学,一个人能得到身体的净化,思想境界的提高,在任何环境,任何地方都能成为一个好人,对国家、对人民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我亲眼目睹,招远县大吴家政府、派出所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行为,如上天安门请愿的修炼者被抓回来关在派出所一处专管犯人的一个小黑屋里,每天到了晚上12点以后,把我们几个带到审讯室进行体罚,体罚的方式有大板子,过电、打耳光子等等……。 经过他们几天的轮番折磨,功友一大部份食欲不佳,不能吃饭。恶人们借此用强灌食的手段来折磨我们;手段极其残酷。那天把我们带到一个远离其他人员的房子里,有政府不法分子和派出所恶警,领头的是所长刘坤一和政府武装部部长王爱武。一共十五、六人还有一个所谓的医生,演出了不堪入目、惨无人道的一幕,强行灌食。 他们拉出一个学员,几个人将学员摔倒在地,有两个人揪住头发,按住胳膊,再由4个人按住腿、脚、还有捏鼻子的,用铁棍撬着嘴,胸脯还要采上几只大脚,使人喘气都很费劲,就这样他们实行了灌食,功友们沉闷凄惨的叫声,不堪入耳,使人毛骨悚然。有的功友被插破了喉咙,吐血不止,有的连续几天呕吐,他们看此情景,向我们家属勒索2300元现金,才放我们回家,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们。那个副所长杨立志说:“我们也不愿意这样干,中央不叫你们炼。有什么法子呢?我们吃江XX的饭,所以就得听他的。” 事实证明是江泽民一手制造了对亿万无辜百姓血腥大惨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呼吁世界人民把江泽民绳之以法,阻止这场还在延续的血腥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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