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11日】通辽发电总厂优秀女工丁丽艳,为人贤德,品行端正,只因不肯放弃自己的信仰,为福益身心的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就多次惨遭迫害,直至生命垂危。 2002年8月,丁丽艳的家人由于深受江氏集团的仇恨宣传毒害,不顾她本人修炼法轮功后身心的巨大受益,给“河北省石家庄洗脑中心”送交1万3千元,将其用谎言骗进火坑。 洗脑中心实属人间地狱,他们公开的经验是:“就是要把好人变成坏人,啥时候看见法轮功打人骂人说脏话,就算转化了。”他们先用伪善来欺骗大法弟子,假意地关心、体贴,如果达不到目的,就会撕下伪善的面孔,采用手段非常残忍:绑死人床、坐铁椅子(冬天往上泼冷水)、双手被铐上、(一铐数周或数月)电棍电、胶带、袜子堵嘴……为了让丁丽艳背叛大法,写转化书,管教和叛徒们一天24小时围着丁丽艳,用手掐她、拧她,几个人将她摁倒,给她灌白酒,用香烟烫她。用污秽的语言骂她,8天8夜不上她睡觉,三个多月后,洗脑中心才将她放回。 2003年1月27日,丁丽艳毅然走向天安门,打开横幅,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就为了这句真话,丁丽艳又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通辽河西看守所的酷刑是非常著名的,那些刑具狰狞可怖,血腥十足! 2003年2月6日,丁丽艳在监舍里炼功,被恶警砸上了重20多斤的“猪镣”,这种刑具是将人的手与脚用铁环与铁链铐在一起。使人无法站立、行走、睡觉、吃饭、上厕所,身体蜷成一团,带了二十多天,直到丁丽艳绝食抗议,绝食到了第6天才被解除。 4月中旬,狱中的2名大法弟子田苗、兰桂芹被非法判刑,恶警要把她们送往保安沼,2名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恶,拒不上车,狱警指使十几个犯人给她们砸上猪镣,丁丽艳勇敢地站起来向同修声援,对着狱察高呼:“不准迫害大法弟子,迫害大法弟子有罪!法轮大法好!”狱警气急败坏,在所长王力的唆使下,对丁丽艳动用了最残暴的酷刑:“背板!”背板是将手与脚用铁链子铐在十字型的铁架子上,与猪镣所不同的是:它根本不能让人动一点。为了不麻烦别人,丁丽艳绝食绝水,这时候的丁丽艳已被折磨得大小便失禁,多次昏死过去,人事不省,是同号里的其她人帮助换洗衣物,狱警却没有一点同情心,直到第7天下午才被放下来。在背板期间,区公安局还在逼她往劳教票上签字,被丁丽艳断然拒绝。 她想写申诉,看守所不给她笔,她想找领导,看守所又推说没有时间。一个弱女子,欲诉无门,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再一次用绝食抗议,遭到了新一轮的迫害:野蛮灌食。将嘴撬开,用一根胶皮管从嘴或鼻子里,直插胃中。许多大法弟子就是这样被折磨致死的。丁丽艳已奄奄一息了,6月的一天,丁丽艳生命垂危,看守所怕担责任,就通知她的家人把她接回去了。据前去看望她的亲友描述,一个相貌端庄的女性仿佛变成了一个老太婆,牙齿因灌食全部松动、伤痕累累……现在,丁丽艳生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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